Dear Dharma friends,

I have the privilege and honour to follow His Holiness Gyalwa Karmapa and Shamarpa's guidance, and became a Buddhist monk in Bodhgaya in 2007. Subsequently I was given the task to set up and run the Bodhipath Buddhist center in Taichung in 2008, the aim of the center is to spread Buddha dharma teaching, learning the bodhisattva way by adopting the Bodhisattva's attitude, develop wisdom and practice to experience a clear and unobstructed nature of mind.

I have also started producing TV programs about Dharma teaching on Taiwan Dharma TV station since 2012, the topics cover teaching of Karma Kagyu lineage, Bodhicitta and other Dharma knowledge.


In 2013 I was assigned to be responsible for Dharma practice and teaching by Karmapa and Shamarpa in our new monastery in Hualian, Taiwan; from 2014 regular puja and events will be organised in both monasteries in Hualian and Taichung, including regular Nyongye practice (thousand arm chenrezig fasting program) White Tara Retreat as well as other retreat programs in the pipeline.


With pleasure I am producing these DVDs for distribution and sharing, I would appreciate any comment or feedback you might have for future improvement. In this trouble time we are most fortunate this auspicious teaching come to light, may the precious teachings radiate and flourish, may we bring forth our full effort together to work for a better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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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夏瑪巴 修心七要(44)鵬措法師講授 1. 修心之忠言 2. 結論

夏瑪巴 修心七要(43)鵬措法師講授 修心之承諾

夏瑪巴 修心七要(42)鵬措法師講授 修心之承諾

夏瑪巴 修心七要(41)鵬措法師講授 修心的檢測

第二十七章 有關真相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米克布朗(Mick Brown)的"十七世之舞"(The Dance of 17 Lives)於2004年由英國倫敦的布魯姆伯利(Bloomsbury)出版。在此書中,作者陳述了一段由前隆德寺助理秘書天珍南嘉針對1980年代所發生的事件一種令人難以理解的說法。我將此說法引錄於下以便澄清其中所透露的某些訊息。



根據夏瑪仁波切以及隆德拉卜楞的成員,天珍南嘉曾試著分裂隆德拉卜楞(註284)。自從天珍南嘉欺騙察博曼辭去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職位後,他和托噶仁波切之關係開始惡化,於1998年,他被解除他在隆德的職位。



以下所摘錄的段落以描述典措雍度之死為開端,並暗示托噶仁波切可能以毒藥謀殺了典措,但也同時承認並無任何證據,布朗的消息來源除了天珍南嘉之外別無他人。



”十七世之舞”,米克布朗:第115頁第34行至第116頁第9行:



••••(1982)年12月10日,典措到托噶家拜訪他。貢波(Gompo)和其他兩名侍者被領至樓上的客室,而典措和托噶在另一室飲茶。不到一小時後,典措死了。醫生被召請來,他宣佈秘書長死於心臟病發作。天珍南嘉小心用詞的說,"有閒話,情況可疑。"有人說典措的屍體上有斑點,可能和某種毒藥有關。但是,並無任何謀殺或托噶仁波切需為典措之死負責之證據。他六十二歲,如許多西藏人一樣,一生嗜好奶茶,易患高血壓,否則他相當健康。並無任何死後變化,典措的屍體被運回隆德寺,在那裏舉行火葬儀式。



布朗繼續確認天珍南嘉可能期望成為秘書長,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繼任噶瑪巴拉卜楞領導人的適當人選。



"十七世之舞"米克布朗:第116頁,第10至18行:



當時,天珍南嘉是典措的副手,他可能期待因為典措死亡而被考慮接任秘書長之職位,但是儘管沒人懷疑天珍南嘉之忠誠度和奉獻精神,托噶則是一名新時代的人:受過教育,具魅力以及氣質高雅。他個人走私的歷史被忽略了,於1983年1月,理事會指派他為隆德之秘書長,名譽掃地離開寺廟十六年後,他穩當的回來握住權柄。



在布朗的陳述中疏漏掉一件極重要的事實即是十六世噶瑪巴早在1968年即已指定托噶仁波切為他的秘書長,布朗的說法理事會於1983年任命他僅是一種錯誤的說法,此事實可以求證於隆德拉卜楞之記錄,只是在典措雍度逝世後托噶仁波切依據十六世噶瑪巴之指派承擔他作為秘書長的職責。



布朗寫下沒有人懷疑天珍南嘉的忠誠度和奉獻精神,然而,天珍南嘉自身的行為證明布朗所言有誤。於1980年代,他被目擊者看到與西藏流亡政府的成員在剛渡的"西藏旅館"會面。十六世噶瑪巴生前曾反對流亡政府的"一教專一"政策,他並且特別指示他的人員切莫要和來自西藏流亡政府的人結交。因此許多在噶瑪巴拉卜楞的人員質疑天珍南嘉之忠誠度。然而,極諷刺地,一名十六世噶瑪巴的忠誠信徒以及效忠的僱員,可以為了忠於十六世噶瑪巴的選擇和願望,在托噶仁波切領導下與他合作無間,是一件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布朗然後繼續陳述天珍南嘉的說法,他之所以離開隆德是因為托噶和夏瑪仁波切強迫他接受那個噶瑪巴而且夏瑪巴擁有隆德一半的產權,據稱,此點基於噶瑪巴和夏瑪巴爲"一種心"(one mind)(註285)而被證明為合法的。以下為討論中之段落:



"十七世之舞",米克布朗:第116頁,19行至117頁,第2行:



將近二十年後,天珍南嘉的苦惱仍然明顯,當他坐在噶陀(Gyuto)寺裏狹窄的房間裏,再次體驗當時的事件。他告訴我,從托噶到達隆德寺那一刻起,新的秘書長只有一種野心,即是確保夏瑪巴在噶舉等級制度裏的最高權力,並在此過程中進展他自己的野心。"托噶竭盡所能要將夏瑪巴製造成最高地位及最有權力的喇嘛,而且他要百分之百控制隆德寺。他們需要有一個噶瑪巴而此噶瑪巴是他們自己的,此點對他們也相當重要••••托噶牽著夏瑪巴的鼻子走。"托噶到達沒多久,天珍南嘉繼續說,托噶和夏瑪找上他。"他們告訴我,夏瑪仁波切是噶瑪巴唯一的攝政因此他是隆德唯一的主人,他們試著使我銘記夏瑪和噶瑪巴為一種心且每一位對隆德的產業和寶藏具有相等的權力。我無法接受此點,我說,"不,你不是。""天珍南嘉說,那些不認為夏瑪有同等地位的人,均逐漸離開隆德寺。天珍南嘉是第一批離開的人中之一,帶著他的助理貢波,接下來為創古仁波切,他曾是四心子的堪布,或稱老師,他的姊妹嫁給天珍南嘉。之後,隆德指派了一位新的方丈,堪布卻札天培仁波切,夏瑪巴的堂兄弟。



夏瑪巴讀了此段摘錄後,聲明天珍南嘉所說的事從未發生。但是他想,可能這是作者單方面之誤解。西藏人瞭解當兩位大師被說成"有同一種心"時,只具備精神上的意義。此說法表示他們分享精神上的權威性以及保存和傳播佛陀教學及方法的責任。西藏人絕對不會將它解釋成為兩位大師分享財富或產業。假如天珍南嘉真的如此宣稱,他只能蒙混那些對西藏喇嘛拉卜楞毫無知識的人們。



自從四位仁波切的攝政小組解散後,夏瑪巴依據噶瑪噶舉歷史及傳統以確保噶瑪巴慈善信託和噶瑪巴拉卜楞的權利以便保護噶瑪噶舉教派的宗教自由。因此,托噶仁波切(十六世噶瑪巴的獨立拉卜楞之領導)和夏瑪仁波切(作爲上師之身份)會以噶瑪巴慈善信託所管轄範圍內的事去尋求天珍南嘉的同意或許可,這是極為不可能的事。和天珍南嘉所言的說法完全相反,夏瑪巴曾不斷重覆告訴人們不要將他當成攝政。有關將噶瑪巴的拉卜楞和其他西藏喇嘛區分開來一事,沒有人比當今之夏瑪巴更直言不諱,許多他曾向他們訴說此事的人均為目擊者。



天珍南嘉宣稱他的大舅子,創古仁波切也是因為同樣理由離開隆德寺。如果布朗曾進一步的調查,他即會發現創古仁波切在十六世噶瑪巴仍在世時,於1974年即已離開隆德。這位前任方丈擅離職守因為他想設立他自己的拉卜楞(註286)。天珍南嘉直到1988年才離開隆德,當他的詭計被拆穿後,亦即創古離開十四年後。任何當時住在隆德寺的人可以告訴布朗此事實。其實是天珍南嘉自己"名聲敗壞"必須離開隆德,而非如布朗所寫的為托噶仁波切。



雖然沒有明確的指出,米克布朗的著作給予大眾一個印象,即堪布卻札之所以被指定為方丈僅僅因為他是夏瑪巴的表兄弟,此為將儘可能多的權力放入夏瑪巴手中之部分陰謀,再一次,事實被歪曲。十六世噶瑪巴於1976年親自指定堪布卻札進入寺廟裏的堪布辦公室,然後於1981年指派他為堪布之首座,因此堪布卻札是十六世噶瑪巴仍在世時指定的,並非如布朗所暗示的:夏瑪巴於噶瑪巴辭世後所密謀計劃之一部份。由於他們之間的家族淵源,堪布郤札的父親和十六世噶瑪巴之母親為堂兄妹,因此堪布郤札和當今夏瑪巴僅為遠房表兄弟。



於第三段中,布朗寫下夏瑪巴試圖更改新德里噶瑪巴國際佛學院的契據,將他自己變成"以噶瑪巴繼承者身份之承租人"。



”十七世之舞”,米克布朗:第117頁,第3一12行:



隨著托噶現在有控制大權,有關新德里噶瑪巴學院間之爭議再次爆發,此次是在申辯夏瑪仁波切試圖修改該產業的契據,將他自己變為以噶瑪巴的繼承人的身份之承租人。大司徒,蔣貢康楚和嘉察恐嚇要訴諸法律,但夏瑪喧鬧地否定此指控,因此訴訟之威脅最後也被撤銷了。於接踵而至的爭論中,輪替的攝政制度也被取消,夏瑪從攝政小組瓦解中浮出,成為唯一的攝政。



事實證明此說法是錯謬的。是司徒,蔣貢和嘉察試著賄賂噶瑪巴慈善信託的律師,羅喬和里先生配合他們計謀以歸咎於夏瑪巴。於本書第14章,"不實之指控以及行賄失敗",夏瑪巴描述他如何成為因司徒,嘉察及蔣貢仁波切們所散佈的惡毒謠言的受害者。他的說法由羅喬和里先生所支持,後者為拒絕受賄的噶瑪巴慈善信託法定律師,我將羅和喬里先生致特休之書"噶瑪巴,轉世之政治"出版商的信件摘錄於書中,在此信中他要求將所杜撰的陳述,他形容成"本書作者的創作,本段落以某些動機及欺瞞的動機所書寫"(註287)。夏瑪巴在此事件中是名受害者,並揚言要提告誹謗,但當三位仁波切及其他人向他懇求請他考慮如此會對噶瑪噶舉之名聲以及傳承之完善性有何影響,他改變主意。再一次,如果布朗曾經檢查事實,他就會找到證據和目擊者,告訴他事情之真相。



這些摘錄說明事實可以如此輕易地被扭曲。假如布朗曾經查詢過,噶瑪巴慈善信託則會提供他證據以及目擊者來說明他書中違背事實的說法。至於托噶仁波切的品格,在布朗書中可找到的所有指控,如他有一段走私的過去,如他可能對典措之死亡需要負責(如天珍南嘉之指控),以及他是一個飢渴權力的人,全都基於惡意的謠傳,關於如此是否足以將人入罪,我將此委託給讀者們去判斷。













註284:參閱第三部份,第十二章"隆德寺裏的風波"以及第十五章"一位理事中計辭職"。

註285:在噶瑪噶舉記載的歷史裏,噶瑪巴黑帽和噶瑪巴紅帽為"一種心且同樣清淨"此事實,曾被二世噶瑪巴,噶瑪巴希所授記。第三世噶瑪巴及第四世噶瑪巴以及後來許多位噶瑪巴們也同樣確認此事。這些授記均被記錄於許多傳記中,這些傳記是由真誠的歷史學家及學者如八世司徒和貝羅札瓦(BL)所著作。聽來似乎天珍南嘉扭曲宗教歷史以便責怪當今之夏瑪巴。



註286:有關創古離開隆德寺之細節,參閱第32章"恩將仇報"。



註287:詳見笫24章,"羅喬和里公開發話"。



第二十六章 塔西邱林的出售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自從故托噶仁波切拒絕接受司徒仁波切所認證的十七世噶瑪巴後,對他的指控即大量增加,其中一項嚴重的指控是他和夏瑪巴出售了塔西邱林(Tashi Choling)寺,一所位於不丹班塘(Bumthang)(譯註1)的佛教寺廟,並將所得款項中飽私囊。這個故事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其中之一可以在特休的書(噶瑪巴:轉世之政治)中找到,她斷言該寺廟被"出讓",故不丹政府可以豁免托噶仁波切夫婦所欠的部份債務。(註252)



出售一座寺廟涉及不丹皇室政府無法避開衆人耳目。人們知道夏瑪仁波切,司徒仁波切和托噶仁波切於八零年代末期均是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當有關塔希邱林的謠言最初於1990年浮現時,夏瑪仁波切的朋友以及學生們請他解釋。夏瑪仁波切(在此項交易中身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提供與此項交易有關的事件為回應。



他所陳述的事呈現於此,由噶瑪巴慈善信託資深理事典沙巴(J.T. Densapa)背書,並由雙方(不丹政府和噶瑪巴慈善信託)正式的信託文件及公報所證實。這些文件和信件均附於附錄B,包括慈善信託的會議記錄以及慈善信託和不丹政府相互來往之文件,司徒仁波切的簽名可以在其中一份文件中清楚看到,他了解為何塔希邱林必須被回售給不丹政府,特休要不然就是沒有和他查證,要不就是她被誤導。所確定的是她並未向買賣之雙方(噶瑪巴慈善信託和不丹政府)求證,她若曾如此作,則她應當可以提出一份由文件所證明的解釋。



於1966年,故第三任不丹國王陛下將塔西邱林地產奉獻給故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作為禮物。於1989年,依據不丹政府法令,此處被不丹皇室政府收回。



因為我是他的侄子,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故十六世嘉華噶瑪巴將我安置在他身旁,因此我得以了解在1960年代,塔西邱林獻給噶瑪巴的細節,以及後來於70及80年代的發展。噶瑪巴圓寂後,我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因此我自始至終參予了不丹政府所實施的將寺廟從噶瑪巴慈善信託收購之過程。



我將扼要解釋不丹人民和噶瑪巴之間的歷史淵源為開始,以及不丹國王和噶瑪巴之間的關係發展。然後叙述塔西邱林如何被獻給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以及後來導致1989年塔西邱林轉移回給不丹政府的一些事件。(註253)



西藏的嘉華噶瑪巴和不丹皇室



第4世夏瑪巴曲吉卓巴(Chokyi Trakpa,1453一1524)曾於帕竹王朝時為西藏的國王。他在不丹享有極高的聲望,人們將他視為紅冠噶瑪巴。四世夏瑪巴曾經在不丹東北部,風景怡人的班塘(Bumthang)潭記(Thamgyi)山谷蓋建一座寺廟名為"隆竹秋德"(Lhundrub Chodhe,註254),該寺廟至今仍存在。



四世夏瑪巴圓寂後,寺廟之管理工作轉給伏藏師帕瑪林巴(Terton Padma Lingpa),他是第四和第五夏瑪巴的摯友。從此以後帕瑪林巴的家族成為隆竹秋德的寺廟管理人。



第九世噶瑪巴,旺曲多杰(Wangchuk Dorje,1556一1603)為西藏之法王(Dharma King of Tibet), 在他生時,不丹的土司發動一場政變,全國陷入內戰,多虧九世噶瑪巴的努力及其影響力,不丹回復和平(註255),自然而然地,不丹人民十分感激他。



大約一世紀後,八世夏瑪巴秋吉東助(Chokyi Dondrub,1695一1732)以及十二世噶瑪巴蔣曲多杰(Jangjub Dorje,1703一1732)前往印度阿薩姆朝聖,往返途中都經過不丹。在他們的回程中,隆竹秋德廟的管理人及其家人邀請夏瑪巴和噶瑪巴去寺廟住錫。此家族是夏瑪巴傳承的弟子,極其高興邀請回該寺開山祖師的後世。



八世夏瑪巴和十二世噶瑪巴停留在那裏一段長時間,但是他們的出現惹惱了附近班塘一地的領主,此領主,名爲甲卡宗朋(Jakar Dzongpon)是一名反對宗教者,他怨恨人們對兩位大師的恭敬,覺得由於他們的出現,自己的聲望降低了。他計劃攻擊兩位大師,為了避免對抗,他們決定離開。此之後很長的時間,噶瑪巴沒有再拜訪不丹。



不丹第一任國王和十五世噶瑪巴



不丹的政局在第一任國王烏金旺曲(Ugyen Wangchuk,1861一1926)之前一直相當混亂,烏金旺曲建立了不丹世襲制度,成為第一任國王。他成功地征服了許多不同的反對派別和叛黨。噶瑪噶舉和不丹皇室間的關係起始於1900初,約當法蘭西斯榮赫鵬(Francis Younghusband,1863一1942)時。榮赫鵬少校是英國政府特使,於1902至1904年間,曾帶領英軍進入西藏去解決印度和西藏的邊界糾紛。當時,烏金旺曲國王和印度的英國政府關係良好,因而前往西藏作為榮赫鵬與西藏政府間的調停人。



當停留在西藏時,烏金旺曲國王前去大昭寺朝聖。在寺廟的一個角落,有一間長壽五姊妹(Tseringma)(註256)的小佛堂,西藏政府指定噶瑪巴的族普寺拉卜楞負責此佛堂,自此後,它成為噶舉派的一項傳統(註257)。烏金旺曲國王進入了佛堂,他見到牆上掛了一幅唐卡,見到唐卡那一剎那,一種非常特殊的感覺在他心中昇起,他問,"畫中的喇嘛是那一位?他人在那裏?"人們告訴國王,那是噶瑪巴的畫像,十五世噶瑪巴住錫在族普寺。當國王一聼到噶瑪巴的聖名時,他立刻心懷極大的恭敬合十。他送信使去族普寺以供奉給噶瑪巴和其僧衆。從此以後,烏金旺曲國王成為十五世噶瑪巴卡洽多杰(Khachup Dorje,1871一1922)虔誠弟子,雖然他從未與噶瑪巴見面過。



不丹第二任國王吉美旺曲(Jigme Wangchuk)邀請十六世嘉華噶瑪巴前往不丹並成為他的弟子,他的弟弟,卓學那古王子(Prince Drag Sho Nakgu)和妹妹阿喜汪嫫公主(Princess Ashee Wangmo)都成為噶瑪巴的弟子,倆人並剃度出家,加入族普寺僧團。



獻給故十六世噶瑪巴的禮物



身為故十六世嘉華噶瑪巴的侄子,我伴隨著他到各處並知道許多他拉卜楞事宜之細節。當時,有許多來自不同拉卜楞(註258)的仁波切宣稱自己是噶瑪巴的追隨者,但是,他的內部事宜僅讓他的拉卜楞內人員知曉,其他人,如司徒仁波切的拉卜楞並未參與各種細節。



當塔西邱林首先被奉獻給噶瑪巴時,我在他身邊。我也目擊了有關塔西邱林幾年來事情的進展以及其他位於不丹,獻給噶瑪巴的地產。我的兄長,吉美拉,對部份這些事件也是目擊者,同時還有故秘書長典措雍度的兩名兄弟,鐘年拉(Dron Nyer La)和雷希卓陽(Legshe Drayang),雷希卓陽是十六世噶瑪巴的副秘書,他從開始即參于塔西邱林的事,這些目擊者,加上仍在世的噶瑪巴拉卜楞的工作人員,可以確認以下我將要叙述的事實。



於1959年,在不丹第三任國王吉美多杰(Jigme Dorje)時期,中共紅軍入侵西藏。噶瑪巴出走至不丹,但是皇室的政府並不希望因為庇護噶瑪巴而給中共進軍不丹的藉口,他們力勸噶瑪巴移駕至印度,並給予噶瑪巴及其徒衆全力的支援,不丹國王邀請噶瑪巴一旦政治狀況穩定後回來。



十六世噶瑪巴和他的徒衆朝印度之錫金前進,於1959年抵達錫金。於1963年,噶瑪巴建立了一座名為隆德的寺廟,此處成為他在西藏外的主廟。



於1966年,吉美多杰王信守承諾,邀請十六世噶瑪巴回不丹訪問,並在廷布(Thimphu)(譯註2)安排了一埸精心策劃的歡迎儀式來表達其對噶瑪巴的恭敬,在此次訪問中,國王獻給噶瑪巴無數的禮物,其中包括八部卡車,四部"日產"(Nissan)吉普車,兩座電影院(一座在首都廷布,另一座在不丹南方的平原),不丹境內數間商店以及財務資助。此外,國王獻給噶瑪巴他父皇位於班塘的夏宮,名為"塔西邱林"以及其周遭的農業地區。國王的父親曾在此度過他大部份的時光。吉美多杰國王請求噶瑪巴將夏宮改成一座出家衆的佛學院,希望如此的奉獻可以為他已故世的父親清淨業障。



托噶仁波切為陪伴噶瑪巴造訪不丹隨員之一,他博學多聞,並以"噶登赤巴"(註259)和"多杰洛本"(註260)兩種身份隨行,這種雙重指派是反映托噶仁波切俱備的各種能力,每一項職位本身都相當吃力,並且在噶瑪巴拉卜楞裏責任重大。



當時托噶仁波切是一名26歲英俊的青年。國王的大姊,阿喜秋吉公主(Princess Ashee Chokyi)愛上了他,倆人並宣佈希望能夠結婚。噶瑪巴試圖阻撓,不願意見到托噶仁波切放棄他在寺廟裏的職責。最後,他贊成他們的婚事,作為對皇室一種特別的禮貌。托噶仁波切和阿喜秋吉於1966年十月結婚,距他們相識兩個月。



皇太后獻給噶瑪巴不丹三座寺廟:班塘的"波麗寺"(Bolly Gompa),東不丹位於科隆學院校園裏的”科隆寺”(Kowloong Gompa)(註261),以及不丹和印度阿薩姆邊境旁的"德瓦塘寺”(Dewathang Gompa)。



典措雍度的操弄



第二年(註262),十六世噶瑪巴的秘書長典措雍度被噶瑪巴派至不丹,去接受皇太后所奉獻給噶瑪巴的產業。



在他逗留期間,典措雍度和許多人疏遠,以西藏老方法行事且完全忽視了不丹當地的文化習俗。當他一得到土地權狀,他立刻開始將自己扮演成如一名重要的西藏地主,雖然他在不丹只比難民稍微好一點。他開始責罵不丹人民並支使他們。當地的人們以及地方工作人員拒絕忍受這種行為,他們向政府針對典措雍度投訴許多抗議,但是,出於對噶瑪巴的敬意,所有的抗議都被內政部長鎮壓下。



並未與任何人商量的情況下,典措雍度決定將皇宮改變成他自己的辦公室及私人住宅,邀請他整個家族搬入。國王最初的要求是要將皇宮改成佛學院,而典措雍度卻計劃將學院設在一處新建築物裏,他計劃將此建築物豎立在皇宮西邊的山坡上。



當典措雍度回到隆德寺(註263)時,他給噶瑪巴一個有關他的決定的錯誤訊息,宣稱皇宮附近的土地風景非常宜人,更適合作為教學中心。他告訴噶瑪巴塔西邱林皇宮將被作為行政大樓。典措雍度撒謊,並說他已和國王談過,後者對他的提議極為高興。典措然後告訴噶瑪巴寫一封感謝信給國王,感謝他的支持。



噶瑪巴的副祕書也是典措雍度的弟弟雷希卓陽(Legshe Drayang),親自將此感謝函送到吉美多杰國王處(註264)。最近我問他是否記得當他送信去時所發生的事,雷希卓陽說他永生難忘。



根據不丹嚴格的禮節,一個普通人永遠不允許見到國王本人。但是,由於國王對噶瑪巴極度的敬意,他允許卓陽親自將信呈獻給他。



當雷希卓陽謁見國王時,他被賜坐並賜茶。然後國王在他面前閱讀了十六世噶瑪巴的來信,卓陽描述,國王在讀信時臉上完全沒有表情,之後,國王沒有表現任何情緒,僅將信遞給他的私人秘書。他問候噶瑪巴的健康並交換其他禮貌性的問候,然後卓陽被引出會客室。



往後數日,卓陽等候國王的回音,但是他沒有得到任何回話,不論是國王的私人辦公室或任何其他人。在廷布等了數星期後,他要求見國王的私人秘書。



秘書告訴他,"沒有意義再等待,你可以回去錫金。"因此雷希卓陽空手回到隆德寺。



國王保持完全的緘默清楚顯示他的極端不滿。他已收到噶瑪巴正式的感謝函,很容易了解國王如何覺得他已無法拒絕典措雍度的計劃將塔西邱林作為行政大樓,假如他試著再向噶瑪巴解釋他要將塔西邱林改變成佛教學院將會使雙方十分尷尬。



於1968年,噶瑪巴應一項從前之邀再次前往不丹。在此次訪問中,國王對塔西邱林支字未提,因此噶瑪巴無法再向他提及此事,這是依據禮節。



雖然國王沒有公開他的反對聲,但是他和不丹政府拒絕給予此計劃財務資助。如此並非典措雍度所期盼的結果。已然巧妙地操縱了噶瑪巴寫下感謝函,他期望國王出於對噶瑪巴的恭敬心去建造一座新的佛教大學。由於缺乏經費,於塔西邱林的建築計劃無法開工。典措雍度試圖為此企劃籌措到補助金和捐款,但沒有成功。不丹政府官員們因為國王的希望被忽視而不悅,典措雍度被眾人所厭惡,但因為不想冒犯噶瑪巴的念頭,眾人皆容忍他。其結果,整個狀況陷於困境數年。



典措雍度的下一個主意是要在塔西邱林附近建造一個西藏殖民地。在西藏文化裏,通常在寺廟鄰近地區會有一個村落,例如,隆德寺下坡地段即有一個小的社區。典措雍度計劃在塔西邱林將自己任命為" 領主",噶瑪巴則為他們的上師。他以為他可以將印度中央邦(Madya Pradesh)殖民地裏的難民們遷移出來,他們是噶瑪巴的信眾,由貝魯欽澤仁波切(Beru Chentse Rinpoche)所指導。典措雍度對管理移民及難民嚴格的法律毫無所知,他以為人們可以很容易被遷移到那裡。



這場遷移意味著數百人集體試圖要進入不丹,因而造成所有有關單位極大的問題。極幸運地,印度政府及時發現並及時展開行動阻止,印度官員們被派到火車站去阻止這場遷徙,官員們向聚集在火車站的人們解釋,不丹不會允許他們入境,他們的行為會替他們所有人招致災難,也沒有必要申請簽證,因為不丹不會批准。印度官員們如此成功地阻止了一場再殖民。(註265)



於1972年,吉美多杰旺曲國王逝世,現任國王,吉美新給旺曲陛下繼承王位。(譯註3)





1973一1986年間的建造工程發展



於1973年,噶瑪巴訪問班塘並向國王說項,以便典措雍度可以開始建造作為佛學院的寺廟。在噶瑪巴的要求下,吉美新給旺曲國王付了錫製屋頂所需款項,但是皇室對故國王的願望未被尊重一事仍心存芥蒂。



興建工程的勞工來自隆德的僧衆以及當地社區裏的少數人。當地人不喜歡典措雍度,但其中有些噶瑪巴的弟子提供協助作為對噶瑪巴的供奉。到了冬天,建築物的屋頂已完工,其餘部份大約完成一半,建築物的內部結構並未開始動工。因為氣候,工程暫停,並計劃在次年(1974)重新開工。



但是,在當時,在西藏流亡政府和不丹皇家政府之間爆發了一場嚴重的糾紛,不丹宣稱西藏流亡政府干預他們的內政,我並不了解其細節,但其結果是不丹宣佈不准再允許西藏新難民入境,此項禁令延續了九年。



欠缺西藏工人,塔西邱林寺廟的興建工程無法繼續,在已經安置在那裏的隆德寺工人中,有四家在家人決定留下並願意永久居住於彼,他們購置了簡陋的小屋作為小店服務通薩宗(Trongsa )(譯註4)路上的工人。



不丹皇室依然保持距離,但仍然協助噶瑪巴。他們提供給他皇家外交護照,這些護照對噶瑪巴和其喇嘛相當有用,作為印度的西藏難民並無任何被承認的國籍,我們當中任何人幾乎都無法出國旅行至歐洲或北美洲。有了不丹外交護照在手中,噶瑪巴以及他的喇嘛,如卡盧仁波切(Kalu Rinpoche)以及其他人,都能夠旅行至外國。



於1981年,十六世噶瑪巴在未能夠更進一步協助塔西邱林發展之前圓寂。典措雍度於1982年12月過世。



數年內,不丹和西藏流亡政府間的緊張狀況已鬆弛下來,他們之間的關係已正常化。我得以在1983年造訪不丹,和內政部長譚新嘉哈(Tamshing Gyakha)見面,試圖確定是否可能再重新開始塔希邱林佛學院的興建工程。



此位內政部長從七零年代即已任此職位,因此對情況非常熟悉。他個人也是噶瑪巴的弟子,我們的會面比較像私人的見面而非官方的,他和其夫人一起來和我見面,我們一開始交談,他的夫人無法控制開始哭泣,她繼續啜泣直到會談終止,顯然地,我說話的方式使她想起故噶瑪巴。



部長(現已過世)是一位心胸寬闊且操守亷正的人。他告訴我,"你知道我對噶瑪巴極為虔敬,我會盡我作為部長之所能協助你。但是不丹目前的政策不再允許國外的宗教領袖在國內建蓋任何建築物。因此,我懷疑塔希邱林的企劃案會被完成。"



他繼續說,"我建議明年你申請和國王陛下正式見面,同時,你應當呈遞所有和建築工程有關的文件到"宗教部"。最好在未見國王之前將此事作好。"



回到隆德寺後,我和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討論此事,資深理事典沙巴先生(T.D. Densapa)當時年約85歲,我告訴他和內政部長相見之要點,但典沙巴先生勸我莫過於躁進。



他說,"不丹是一個完全君主政治的國家,當陛下被觸怒了,事情不會順利發展。假如十六世嘉華噶瑪巴無法處理此問題,你又能作什麼?"



我決定留意他的建議,畢竟他在外交上是相當有智慧的,當錫金仍是一個獨立國家時,他曾是一位最成功的總理。



不丹要求轉移產權一1986年



1986年4月,噶瑪巴慈善信託收到來自內政部長譚新嘉卡(Tamshing Gyakha)的一封公函,通知我們不丹國會通過的一項新法令,外國上師們不再被允許於不丹設立,擁有,或經營宗教組織,此項法令即日生效。他解釋說,如果我們願意將十六世噶瑪巴在不丹的產業退還給他的政府,我們會被適當的補償。噶瑪巴慈善信託和不丹政府針對此事相互往返交換過許多信件。



同年,我前往尼泊爾參加"世界佛教聯誼會"(World Fellowship of Buddhists)(譯註5),內政部長譚新嘉卡也參加了,他私下到"隨陽浦寺"(Swayambhu Monastery)(譯註6)來見我。我問他有關塔希邱林產業相關事宜,他給我一些非官方的建議,他說我們要保留這份產業絕無可能,假如我們將它退還給不丹,我們會被補償,而且皇家政府和噶瑪巴拉卜楞間的尷尬情況,已經延續太久,也終究會被清除。



同時,噶瑪巴慈善信託得知停留在塔希邱林的那些管理人員已自行完成了教學中心的建築工程,此事給了我一個概念,我向理事們建議,噶瑪巴慈善信託將監督寺廟及教學中心,但是,學院只教不丹公民。既然桑傑年巴仁波切(Sangye Nyenpa Rinpoche)是不丹人,我們可以指派他負責。理事們同意試探看看,向不丹政府申請經營佛學院的許可。



當時噶瑪巴的祕書長托噶仁波切以藏文向不丹政府呈遞一封信,因為我們使用同樣的語言(註266)。信中他詢問以所提議的方案運作一個教學中心的可能性。托噶仁波切也向政府官員談話建議塔希邱林僅接納不丹國籍的出家學僧,噶瑪巴慈善信託將指派桑傑年巴仁波切,一位不丹公民,為學院的負責人。



數月後,內政部寄來一封措詞強硬的信,表明不丹政府無法違反現行政策,隆德寺不被允許管理塔希邱林,但是在轉移產權上政府將會補償噶瑪巴慈善信託。



於1988年5月5日,在一次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中,我們決議從不丹政府取得必要文件以著手將塔希邱林退還給不丹(註267)。



 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記錄,1988年5月5日,(決議#5)



第五點:為了處理有關位於不丹班塘的塔希邱林產權問題,決議取得有關政府命令\文件之副本,並且,如果被確認此份信託會在班塘的產業必須被獻給該國的官方,並得到合理的補償,居住於剛渡的理事中,在這件事情上,至少三位可決定並採取必要措施。但是,假如其中已被同意的原則若事後被發現不可接受,則採取任何進一步措施前,事先應得到仁波切們的書面同意。



不丹政府最後回應



會議之後,我們立刻寫信給不丹政府。塔希邱宗(廷布宗)之中央寺廟秘書處立刻回復,此信日期為1988年6月7日(註268),不丹政府清楚的解釋著,任何居住在國外的個人不能指導位於不丹的宗教學院。因此,寺廟秘書處希望取得位於班塘的塔希邱林,並詢問我們針對他們的考量,提出一個價碼。



J.T. 典沙巴,T.S. 江乘,以及傑汪塔波雍度(托噶仁波切)(註269),一起決意將塔希邱林及其附屬地波麗寺(Bolly Gompa)之產權轉移回到不丹政府。此三位理事是1962年噶瑪巴慈善信託成立時,由十六世噶瑪巴親自指派的,因此為合法的噶瑪巴代理人去處理不丹產業。此決定由托噶仁波切以噶瑪巴慈善信託之名義轉達給中央寺廟秘書處,信函日期為1988年6月14日。在此信中,托噶仁波切解釋著,我們提出價錢並不恰當,請寺廟祕書處與其財政單位評估該產業的價值(註270)。



首先此份產業是不丹國王贈送給噶瑪巴的禮物,噶瑪巴慈善信託被要求回售給他們已相當尷尬,我們如何可以退還一件禮物並要求金錢償還?既然不丹政府作出此要求,我們,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無法拒絕,我們覺得應當由他們決定在他們國家裏的產業及土地的價值(註271)。



不久,我們收到一封來自不丹皇室政府財政部之信函,日期1989年1月31日(註271)。信中他們提出對兩份產業的評價,東卡(Domkhar)的塔希邱林宮以及吉沙(Getsa)的波麗寺。其後不久噶瑪巴慈善信託呈交上一份我們興建寺廟工程的費用,此項費用是要被包括在最終的結帳裏。



1989年2月19日,T.S.江乘先生寫信給中央寺廟秘書處的秘書長,和他溝通有關噶瑪巴慈善信託的決定要等候最後的估價。他試著要得到更多的補償,他提了"除了最終的價格外加上適當的捐獻"(註273),但沒有成功。



另一封日期為1989年3月9日的信中,托噶仁波切表明收到皇家政府之評價信件並感謝財政部長。他同時也將噶瑪巴慈善信託呈交給不丹皇室政府僧團秘書有關他們此項決定的信函副本給予部長。(註274)



到了1989年6月,不丹皇家政府分兩次付賠償金給噶瑪巴慈善信託,其總數為44,057,953 努爾特魯姆(ngultram)(註275)。



1989年6月1日,雙方簽署下合約,表明塔希邱林以及波麗寺之產權正式轉還不丹皇家政府。這份合約由代表噶瑪巴慈善信託的托噶仁波切以及代表中央寺廟祕書處之雷津多杰先生(Mr Rigdzin Dorje)所簽署,文件上清楚載明整筆款項付予托噶仁波切是因為他身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代表(註276)。



款項如何運用一1989



噶瑪巴慈善信託決定將這筆賠償金運用於新德里的噶瑪巴國際佛教學院(KIBI)之建築工程上。慈善信託兩份會議記錄顯示理事們對此款項之處理:



第一份(註277)爲1989年4月13日的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地點在隆德法輪中心。出席者爲,我本人,蔣貢康楚仁波切,T.S. 江乘先生(Mr. T. S. Gyaltsen),J.T .典沙巴先生 (Mr. J.T. Densapa),傑汪塔波雍度先生(Mr. Jewon Takpoo Yondu)以及嘉察仁波切。決議第五條清楚寫明20拉克(Lakhs,註278)已收到作為塔希邱林部份償金並存入噶瑪巴慈善信託帳戶裏。理事們已決議將此款項轉入位於新德里的新建佛學院,也就是現在被稱為"噶瑪巴國際佛學院(KIBI)"。款項將用於KIBI的建築工程費用。



第二份(註279)文件來自1989年9月3日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決議第二寫明理事們之決定,用塔希邱林賠償金中之5拉克去償還噶瑪巴慈善信託向錫金的印度州銀行借貸的部份貸款,此項款之剩餘金額將進入慈善信託在新德里的帳戶,用於KIBI的建築費用。出席理事們爲:蔣貢康楚仁波切,J.T. 典沙巴先生以及傑汪塔波雍度先生(托噶仁波切)。



托噶仁波切之貢獻



我也希望藉此提及另一份噶瑪巴慈善信託於1989年4月13日的會議記錄。隆德寺庭院四周的札夏(drashak,註280)已長久以來處於瀕臨倒塌的狀況,決議第10點陳述托噶仁波切及其家人提議要支付隆德寺新寮房的建築費用,他們的捐款為15拉克或1百50萬盧比,一次付清(註281)。(當時盧比的價值比今日要值錢。)



特休在她的書中宣稱托噶仁波切挪用慈善信託的款項去支付他個人的債務。此項指控敗壞他個人以及噶瑪巴慈善信託的名譽,從這些文件所顯示的,她的指控完全空穴來風。J.T. 典沙巴先生(今日唯一尚存的資深理事)和我決定將這些噶瑪巴慈善信託的文件公諸於世以免除托噶仁波切所背負不白之冤並守護噶瑪巴慈善信託的廉正性。





因為不丹皇家政府立法機關所頒佈的一項法令,塔希邱林被回售給不丹皇家政府。所付予噶瑪巴慈善信託之款項部份被轉移至慈善信託在新德里的帳戶以支付噶瑪巴國際佛學院(KIBI)的建築費用,部份用於償還一部份噶瑪巴慈善信託向印度州銀行所借貸的貸款。以下為特休在她書中對此事如何描述:



"噶瑪巴,轉世之政治",特休:第165頁



有一件事震撼了隆德寺的西藏人,即是當托噶和夏瑪巴"出售"噶瑪巴在不丹的寺廟,塔希邱林,售價為四十拉克盧比,當時約值十二萬美元。撇開價格不談,寺廟到底是否可以或應當被出售,此事使得隆德寺許多人大吃一驚。但是,根據不丹的消息來源,大衆以為曾經有的賣斷交易是其實是一場誤解。首先,托噶和他太太積欠不丹政府相當多的金額,當他們無法籌到此款項時,宮殿寺廟被讓與政府以償還部份債務。



特休的指控目的是要敗壞噶瑪巴慈善信託以及夏瑪巴之名聲,以便證明司度仁波切對隆德寺廟非法的關注是合法的。司徒仁波切以及他的同夥們對隆德寺毫無權利可言,但是於1993年(註282)他們以武力強佔了隆德寺,為了向他的外國信衆們提出他佔領隆德寺的藉口,司徒仁波切一方傳佈有關夏瑪巴和托噶仁波切虛假的謠言,(托噶仁波切是噶瑪巴拉卜楞的領導人以及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藉由將他們二人扮成惡棍,司徒仁波切可能可以釋放部份對他自己的指控。



夏瑪巴已在印度法庭具狀舉告特休誹謗。直到今日,她以及她的同夥無法向法院提出證據以證明她書中所列的諸項說法。(註283)







註252:"噶瑪巴,轉世之政治"第165頁。



註253:有關的噶嗎巴慈善信託文件以及政府信件附於附錄B。



註254:不丹的國教為薩竹噶舉(Shabdrung Kagyu),為竹巴噶舉之支派。



註255:出自第九世噶瑪巴時,不丹有名的土司第悉天珍惹傑(Desi Tenzi Rabgye)之藏文自傳。



註256:策仁瑪(Tseringma)為五姊妹。她們是埃佛勒斯峰(聖毋峰)之女神。她們成為西藏最偉大的大師之一的密勒日巴的弟子。五姊妹們隨後成為噶舉傳承的護法。



註257:大昭寺是西藏最有名的寺廟,在其內有一間專屬策仁瑪的佛堂,而且此佛堂特定由噶瑪噶舉來照管,相對於其他教派,例如執政的格魯派,此一事實是值得注意的。



註258:拉卜楞(Labrangs):僧團執事部門。



註259:噶登赤巴:寺廟的攝政。



註260:多杰洛本:金剛上師。



註261:亦可拼成"Kaolong"。



註262:1967年。



註263:噶瑪巴在錫金的寺廟。



註264:在當時,所有送給顯要及皇室的信件均由使者傳送而非經由一般郵遞。



註265:因為我在陳述所有有關塔西邱林的歷史,因而在此講述此段插曲。



註266:附錄B一1,本信之副本,日期為1986年11月10日。



註267:此次出席信託會議的人有,我本人,大司徒仁波切,蔣貢仁波切,T. S . 江乘(T. S . Gyaltsen),以及傑汪塔波雍度先生(Mr. Jewon Takpo Yondu)。他們的簽字清楚顯示在會議紀錄的最後一頁,決議#14之下。詳見附錄B一2,信託會議記錄,決議#5,#14。



註268:附錄B一3。



註269:編註,傑汪塔波雍度是正式的名字,托噶仁波切為法名。



註270:附錄B一4。



註271:至於另兩份獻給十六世噶瑪巴的寺廟,科隆寺和第瓦塘寺,有一天,不丹士兵進入寺廟,以政府之命將寺廟取回,事先並無任何通知或合法程序。



註272:附錄B一5。



註273:附錄B一6。



註274:附錄B一7。



註275:努爾特魯姆(ngultram):和盧比等值。此份補償金相當於約四四百四十萬盧比,或44拉克。



註276:附錄B一8。



註277:附錄B一9。



註278:5拉克等於五十萬盧比,20拉克等於兩百萬盧比。



註279:附錄B一10。



註280:僧寮。



註281:附錄B一9。



註282:因為他們非法佔領沿續自今,貯藏在隆德寺裏的法物寶藏情況至今不明。隆德寺拉卜楞相信司徒仁波切想將這些聖物據為己有,在他自己選的噶瑪巴進入隆德寺之前,可能即已將它們搬出隆德寺。



註283:參閱第37章,"德里高等法院要求證據"。







譯註1:班塘(Bumthang)不丹二十個宗之一,意為"美麗的田園"。宗內有很多古廟及聖地,歷史非常悠久。



譯註2:廷布(Thimphu),不丹之首都。



譯註3:吉美辛給汪曲陛下於2006年將王位禪讓給兒子吉美格薩爾旺曲。



譯註4:通薩宗(Trongsa): 不丹二十個宗之一。



譯註5:世界佛教徒聯誼會:1950年設立於錫蘭的佛教徒國際組織。



譯註6:隨陽浦寺:夏瑪巴在加德滿都之寺廟。



附錄B

B-1: Letter in Tibetan dated Nov 10, 1986 from Topga Rinpoche

to Bhutan government and its English translation







Shedrub Chokhorling Nov. 10, 1986

To

The Chief Secretary of the Gene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Mr. Dasho Rigzin Dorje, Tashi Chodzong, Thimphu.

As you know, His Majesty Jigme Dorje, out of trust and confidence, offered the plot of land called Dokhar Tashi Choling to H.H. the 16th Karmapa. We have completed the construction for an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which can hold three hundred students. At this point we plan to start operating such an institute. Therefore, I request you to give advice conducive to this undertaking.

Yours sincerely,

Topga Yulgyal



B-2: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minutes dated May 5, 1988



Signatures (from left to right):

Shamarpa Rinpoche Tai Situ Rinpoche

Jamgon Kongtrul Rinpoche

Topga Rinpoche Mr. T.S. Gyaltshen

B-3: Reply letter in Tibetan dated June 7, 1988 from Bhutan government

to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Translated reply letter dated June 7, 1988 from Bhutan government to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June. 7, 1988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ashichodzong, Thimphu

To

The Directors of Rumtek Monastery,.

I have received your letters of request for obtaining permission to start your newly constructed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Tashicholing, situated in Bhumtang. However, the Bhutanese Parliament, in October 1969, during its 30th Assembly, passed a nineteen point decree which includes the regulation that individuals, whether high or low social status, who reside abroad may not direct already existing religious institutions nor may they initiate new religious projects in this country. This particular point is elaborated upon, in detail, in the decree mentioned above.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which I represent must enforce this regulation.

Therefore, I cannot grant you permission to open an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I hope that you sympathize with this standpoint. Therefore, an arrangement to transfer the ownership of this future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that you have constructed and its plot of land, to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ashichodzong, is appropriate. As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desires to acquire the property in question, we ask you to, as soon as possible, present a price which would be subject to discussion in relation to the finances of the said Secretariat in order to facilitate the endeavours of the Secretariat. This would be the most appropriate procedure in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s..

Yours sincerely,

Rigdzin Dorje

Chief Secretary

B-4: Letter dated June 14, 1988 from Topga Rinpoche

to Bhutan government









Translation of letter dated June 14, 1988 from Topga Rinpoche to Bhutan government

To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ashichodzong, Thimphu, Bhutan,

Highly Esteemed Sirs of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of Bhutan, I have received your letter of the seventh of June, 1988 which concerns our request to establish a Buddhist Institute of learning at Tashicholing in Bhumtang. I understand that the Bhutanese Parliament has recently legislated that individuals residing outside Bhutan may not direct religious institutions in Bhutan. We therefore recognize that an authorization for this purpose cannot be obtained. The late King of Bhutan, His Majesty Jigme Dorje Wangchuk, graciously offered the chateau Tashicholing with its adjacent piece of land to H. H. the Gyalwang Karmapa, Rangjung Rigpei Dorje. In accordance with H.H. the Karmapa’s instructions, we, the members of his administration, have carried out new construction at Tashicholing which includes a building for a Buddhist Monastic College with newly made Buddhist objects of art etc. We have, in brief, done everything in our power to establish a Buddhist Institute of learning of the highest quality and with the potential to expand. However, since a request that contradicts the legislation of Bhutan would be inappropriate, we comprehend that there is no alternative and as a result of this we feel dispirited. As, therefore, it is not possible to establish the said institute, the trustees of the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have made the decision to propose a change of ownership of the chateau, with its adjacent piece of land and the newly constructed monastic college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with its land, registered with the Ministry of Property and Property Tax.

The late king of Bhutan, H.M. Jigme Dorje Wangchuk, offered the said property to H.H. the 16th Karmapa out of devotion. Hence, we find it inappropriate to suggest a price for the property. However, we will provide a detailed accounting for our expenses concerned with the new construction. We request that you, in co-operation with an authorized accounting authority, calculate the value of the property and inform us of your decision. This, we believe, would be proper course of action. Starting with the first King of Bhutan, H.M. Ogyen Wangchuk, the altruistic Kings of Bhutan have been firmly devoted benefactors of the successive reincarnations of H.H. the Gyalwang Karmapa. For this reason, we feel unable to demand a specific price for the said property. However, H.H. the 16th Karmapa’s seat and associated monasteries are, today, in financial difficulties due to His Holiness’ passing away. We, therefore request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o consider our present situation in detail when finalizing the financial aspect of this matter.



June 14th, 1988

Topga Yulgyal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of H.H. the Karmapas Seat

B-5: Letter dated Jan 31, 1989 from Bhutan government

to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B-6: Letter in Tibetan dated Feb 19, 1989 from Mr. T.S. Gyaltsen

to Bhutan government













Translation of letter dated Feb 19, 1989 from Mr. T.S. Gyaltsen to Bhutan government



Feb 19, 1989

To

The General Secretary,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ashichodzong, Thimphu, Bhutan,

Honorable Secretary,

We are writing you concerning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s decision, which we have learned is irreversible, to,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egislation of the Parliament of Bhutan, reclaim the property Tashicholing in Bhumtang which was offered to the 16th Gyalwang Karmapa by the late King of Bhutan, His Majesty Jigme Dorje Wangchuk. The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has, with respect to this matter received two copies with the decision as to the final estimation of the said property made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The said Trust has decided to abide by this conclusion.

The Kings of Bhutan have been affiliated as devoted benefactors with the successive reincarnations of the line of Karmapas. We firmly believe that this connection will continue in the future. Therefore, we feel that a business relationship with the Royal Government of Bhutan would be inappropriate. However, we regard your estimation as merely a drop in the ocean with respect to the financial capacity of your Government. At this point H.H. the 16th Gyalwang Karmapa is no longer among us and his reincarnation has not yet been found. Hence we have financial difficulties with the running costs of his seat and associated projects. For this reason, in the same way as medical treatment would contribute towards curing of an eye disease, aid to H.H. the Karmapa’s organization would be very beneficial towards resolving the present difficulties. We, therefore, request your assistance and you may rest assured that the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will use received funds for the appropriate projects. We have, during the twenty years which have passed since Tashicholing was offered to H.H. the 16th Karmapa, spent a large sum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aid proper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monastery. Furthermore, the antique, religious objects of art of Tashicholing and the nearby Boli Temple, also offered to the 16th Karmapa by the late King of Bhutan, Jigme Dorge Wangchuk, are invaluable. As the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has decided to return the whole property to its previous owner, the Royal Government of Bhutan, we as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to kindly consider our situation. We request that you, in your communication with the associated authorities, give thought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fitting don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finalized price presented by the concerned authorities.

I sincerely hope and have confidence in that a positive and continuous connection will remain between the highly esteemed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headed by His Majesty Jigme Senge Wangchuk, King of Bhutan, and the seat of the successive reincarnations of the Gyalwang Karmapa.

Yours Sincerely,

Mr. T.S.Gyaltsen, Resident Trustee

B-7: Letter dated March 9, 1989 from Topga Rinpoche

to Bhutan government





B-8: Agreement in Tibetan dated June 1, 1989 between Bhutan government

and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Translation of agreement dated June 1, 1989 between Bhutan government and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June 1, 1989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CHANGE OF OWNERSHIP OF THE PROPERTIES TASHICHOLING AND THE BOLI TEMPLE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has established the price for the old Tashicholing Chateau, Bhumtang, the newly constructed temple with monks quarters situated at the same property and the Boli Temple to be 44,57,953 Ngultram and 0 Paisa. This amount has been transferred to Dasho Topga, the representative of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in two portions, by the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Rigdzin Dorje. Tashicholing’s treasurer, Traka, (appointed to this position by H.H. the 16th Karmapa) on the 15th day of the 4th month of the Snake Year, in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government’s inventory and map of the said properties, accounted for the objects of art which represent, in various forms, the body, speech and mind of the Buddha of the old Tashicholing Chateau, the new construction, the Boli Temple and the individual Protector Shrines of these properties. Treasurer Traka, on the same occasion, accounted for the fields, grazing grounds and cattle of the said properties in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government’s inventory. Treasurer Traka, General Secretary Rigdzin Dorje and Lama Jampal fully agreed on this inventory.



The undersigned fully agree on the above and pledge to make no further claims which would in any way alter the above.



The 2nd Day of the 5th Month of the Snake Year.

Topga

Representative of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Rigdzin Dorj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entral Monastic Secretariat



B-9: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minutes dated April 13, 1989





Signatures are (from left to right):

Shamarpa Rinpoche Jamgon Kongtrul Rinpoche

Mr. T.S. Gyaltshen Topga Rinpoche

Mr. J.T. Densapa





Resolution #5 reads as follows:

5. RESOLVED that Twenty Lakhs received in part settlement of the Tashi Choling Monastery in Bhutan and deposited in a trust account be transferred to the account of the new Institute constructed in Delhi.





Resolution #10 reads as follows:

10. RESOLVED that plans and estimates be ma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trashak to be located below the Mani Lhakhang in consultation with the architect, Lama Tenzin Yongdu, General Secretary-cum-Trustee and family have kindly offered to donate Fifteen Lakhs towards this construction. It was also decided to consider the possibility of putting up suitable constructions in place of the existing trashaks around the courtyard..

B-10: Karmapa Charitable Trust minutes dated Sep 3, 1989





Resolution #2 reads as follows:

2. RESOLVED that a sum of 5 lakhs (five lakhs only) received as compensation for Bumthang Tashi Choling be deposited against the 10 lakhs loan taken earlier from the State Bank of Sikkim and that the balance amount be utilized for the construction costs of the Delhi project.



Signatures (from left to right):

Jamgon Kongtrul Rinpoche Mr. J.T. Densapa Topga Rinpoche





• Page 1: 因為我是他的姪子: Should it be 侄?

• Page 2: 他是第四和第五夏瑪巴的至友: Should it be 摯?

• Page 3: 身為故十六世嘉華噶瑪巴的姪子: Should it be 侄?

• Page 4: 以及不丹和印度阿薩姆邊境旁的"德瓦塘寺: Missing "after 德瓦塘寺;

• Page 5: 假如他試著再向噶瑪巴解釋他要將塔西邱林改變成佛教學院將會使雙方十分尬尷: Should it be 尷尬 ?

• Page 7: 噶瑪巴慈善信封和不丹政府針對此事相互往返交換過許多信件: Should it be 託?

• Page 7: 他私下到"隨楊布寺": Should it be浦?

• Page 8: 瑪巴拉卜楞間的尬尷情況: Should it be 尷尬 ?

• Page 8: 假如此中之被同意的原則若被發現不可接受: Not sure;

• Page 9: 噶瑪巴慈善信託被要求回售給他們已相當尬尷: Should it be 尷尬 ?

• Page 11: 寺廟的攝政。一: Extra word?

• Page 11: 夏瑪巴己在印度法庭具狀舉告特休誹謗: Should it be 已?

• Page 12: Mr Jewon Takpo Yondu: Missing . after Mr;



第二十五章 錫金糾紛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原著,林淑貞中譯







本章夏瑪仁波切叙述90年代發生於隆德寺的事件。此爲他在剛渡法院證詞之部份。它提供一份錫金州政府官員涉及於1993年8月非法奪取隆德噶瑪巴主廟之背景。



嘉松祖古(Gyathon Tulku)為東藏一座寺廟的方丈,此廟和司徒之主廟八蚌寺相互緊密關聯。



1956年,前世的嘉松祖古陪伴著十六世嘉華噶瑪巴聖上和他的隨員前往印度朝聖。返回西藏的途中,噶瑪巴受邀停留在錫金數星期,成為錫金皇室的座上客。噶瑪巴返回西藏前,他的東道主請求他指派一名喇嘛留下來為皇室的健康修法(註250),噶瑪巴問嘉松祖古他是否願意留在錫金完成此任務,嘉松祖古同意了,開始定居在錫金。



於1959年,當中共入侵西藏逼近時,十六世噶瑪巴帶著一大群徒衆,經過不丹逃到錫金。嘉松祖古非但不協助噶瑪巴,他並試著阻撓皇室接待他,他並公開對噶瑪巴表示不敬。



這種對待方式也許來自嘉松祖古和前世司徒仁波切的拉卜楞極為親近,此拉卜楞和年輕噶瑪巴的拉卜楞曾有許多爭執,嘉松祖古可能替司徒仁波切向十六世噶瑪巴和他的隨從藉機報復。



當時錫金的國王為泰西南嘉(Tashi Namgyal),他和皇后並不和睦,他們分居兩處,互不往來。皇后住在塔澤朋朗(Taktse Phobrang),距皇宮約三十公里。嘉松祖古成為皇后的密友,雖然他可以操控她,但他對國王毫無影響力。因此他要阻止噶瑪巴留在錫金的陰謀並未得逞。典沙巴先生(Mr.Densapa), 國王最有勢力的大臣,去除障礙,請求國王邀請噶瑪巴來到錫金並獻給他位於隆德的土地。



噶瑪巴聖上和他的隨從們在隆德安頓下來。不論嘉松祖古曾經試著做過什麼事,噶瑪巴對待他和他人並無差別。有幾次嘉松祖古來見噶瑪巴,他顯得相當尷尬。但是,他繼續試著去說服皇后,請她護持司徒仁波切而非噶瑪巴,他也希望司徒仁波切成為錫金北部普東寺(Phodong Monastery)(譯註1)的住持。嘉松祖古想如此做的意圖可能會在噶瑪噶舉教派內豎立起不必要的對抗,噶瑪巴絕對是噶瑪噶舉的精神領袖,故嘉松祖古的動作是要引起不和。



噶瑪巴的秘書長典措雍度(Damchoe Yongdu)派了年輕的托噶仁波切前往剛渡,他的任務是要前去告訴噶瑪巴的信徒錫金官員們,不要依從嘉松祖古的努力去提升司徒仁波切的地位。當時,托噶仁波切二十歲出頭,他很聰明,說一些英語,頗受錫金人們歡迎。



其結果,托噶仁波切見到錫金總理典沙巴先生,他是噶瑪巴的信徒之一。典沙巴先生透過托噶仁波切向典措雍度提出他由衷的勸告:"你是嘉華噶瑪巴的秘書長,你應當行事莊重得體。對另一方表達如此公然且對抗性的方式是不適當的,你應當採取正直的外交手腕。"



托噶仁波切回到隆德,將此訊息轉告典措,他同時也對被利用表達反對意見,並要求典措不要再派遣他,我仍記得當天他倆人大聲的互相爭辯的情況。



於1963年,國王太西南嘉逝世,太子東助南嘉(Thondrub Namgyal)即位。因為其母親和嘉松祖古的情誼,新王和嘉松祖古很親近。於1968年,當嘉松祖古臨終時,東助南嘉前往探視他,嘉松祖古告訴他,他將不再轉世,他請求國王不要允許他的侍者去找尋他的轉世者,嘉松祖古的臨終願望在剛渡和錫金衆所皆知。



嘉松祖古過世後約兩年,他的首座侍者策汪諾布(Tshewang Norbu)以及一群他的侍者請求噶瑪巴認證他的轉世靈童,他們極為思念他。噶瑪巴明確地說明嘉松祖古並無轉世者,他們不必擔憂他的轉世。隆德寺年長的喇嘛將噶瑪巴的話解釋給他們聽:嘉松祖古沒有在此地球上轉世,也沒有投生在下三道。(註251)



出乎衆人意料,於1983年,噶瑪巴聖上圓寂兩年後,當今的司徒仁波切認證了一名嘉松祖古的轉世靈童。此時已是錫金終止王國,成為印度之一州後九年,大約是嘉松袓古死後十五年。由司徒仁波切所認證的祖古靈童是昆桑托登(Kunzang Topden)的兒子,昆桑托登是噶瑪托登(Karma Topden)的弟弟,他們來自錫金極具政治權力的瑪唐托登(Martang Topden)家族。噶瑪托登為那巴哈杜班達里(Nar Bahadur Bhandari) 的政黨(錫金當時的執政黨"錫金沙甘巴雪"(Sikkim Sangram Parishad))的副主席。



當靈童坐床時,托登家族舉辦了一場大型慶典,但是前錫金皇室並未認可,兩個家族間有爭議。例如,托登家族要祖古靈童居住在前任嘉松祖古所居住的同一座寺廟,即皇室的寺廟,但是皇室不同意,他們反而清楚說明他們不相信那個小孩是祖古,前一世的嘉松祖古強調說過他將不再轉世,十六世噶瑪巴同樣也宣稱嘉松祖古沒有轉世者,更進一步,就算有一名轉世靈童,並無傳統上或法律上的基礎規定新的嘉松祖古應當住進皇室的寺廟。



蔣貢仁波切和新被認證的嘉松祖古的藏族母親為親戚,因此他試著協助托登家族。於1984年,在噶瑪巴慈善信託年會裏,蔣貢仁波切要求慈善信託出面要求皇室允許那名孩童住進他們的寺廟。蔣貢仁波切的論點是十六世嘉華噶瑪巴曾指派前世的嘉松祖古為皇室的喇嘛,因此噶瑪巴的拉卜楞應當居中調解二者。



我也在會中,並反對蔣貢仁波切的要求。司徒和蔣貢仁波切成功的說服兩名噶瑪巴慈善信託的資深理事讓他們成為噶瑪巴拉卜楞的理事,作為理事,他們利用職權以達到個人的目的。



我認為噶瑪巴的拉卜楞無管轄權去干預錫金前皇室的事情。故國王泰西南嘉以及太子東助南嘉給予故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一塊七十五畝的土地,他們慷慨的行為以及支援使得隆德法輪中心得以興建。噶瑪巴的拉卜楞不應當以違背他們對家族寺廟的願望,或反對他們公開辯論嘉松祖古轉世者作為回報。



蔣貢仁波切無法為他的提議提出任何正當理由辯解,因此它在會議裏沒有通過。當托登家族發現蔣貢失敗了是因為我在會中所說的話,他們對我極為憤怒。



數年後,於1988年,托登家族聯繫托噶仁波切,因為他是隆德的秘書長。他們要求他們的兒子,已被認證的嘉松轉世,可被允許住在隆德寺裏"司徒仁波切的寮房"。此要求極困難安排,因為首先並無"司徒仁波切的寮房",司徒仁波切在隆德寺僅是一名訪客,當他到隆德時他暫住在隆德客房,客房並不歸屬於他。



這個要求的時間點和司徒,蔣貢,嘉察仁波切們散布有關我要奪取噶瑪巴在新德里的產業的謠言剛好同時發生。這些動作導致托噶仁波切下結論:這些仁波切們想要控制噶瑪巴的拉卜楞。他也知道司徒仁波切認證那名孩童的目的僅是要使他自己得到錫金政治上強有力家族的歡心。雖然當時彼家族並不了解,司徒仁波切僅僅要累積自己的政治影響力以助長他的野心,因此很可能針對他自己的目的利用那名孩童,因此他並非一名合法的袓古。托噶仁波切拒絕了托登家族的請求,如此一來,對他們的祖古孩童的聲望有著意味深長的影響力。托登家族覺得被噶瑪巴拉卜楞羞辱了,如此的怠慢形成了隆德寺目前所有問題的根源。



為了報復,噶瑪托登和司徒仁波切聯手對抗噶瑪巴慈善信託,噶瑪托登是一名錫金州重要的官員也是執政黨的副主席,他成為司徒仁波切和當時錫金總理班達里(NB Bhandari)以及其他錫金政要間之主要聯絡人。司徒仁波切在台灣的夥伴陳履安在台向信衆們籌募基金以資助賄賂行動,確保錫金政府協助司徒仁波切奪得隆德寺。



身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我將上述事實呈示於剛渡(錫金首府)法院,並在此同樣叙述以為正式記錄。以武力強取隆德寺發生在1993年8月,錫金官員們和州警均參與。司徒和嘉察仁波切的手下非法佔領隆德寺至今仍然繼續著。



註250:法會。



註251:編註:佛教中相信有六種不同的道衆生得以投生。即天道,修羅,人,畜生,餓鬼以及地獄道,後三者為"下三道"因為在此三道中的衆生遭受極大的苦楚。









譯註1:普東寺:位於錫金首都剛渡市北方28公里,由第九世噶瑪巴建於十八世紀初葉。



第二十四章 羅喬和里公開發話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由於閱讀了下列利亞.特休書中的段落,我致函沙瑪. 羅喬和里先生(Mr. Samar Roychoudhury),他是當初負責處理噶瑪巴資產所有權狀上拼音錯誤的律師。我問他特休所寫的是否屬實。以下是從特休書中摘錄出的有關段落:



"噶瑪巴,政治的轉世",特休,第166頁:



噶瑪巴的資產除了在西藏已重建一半的族普寺,紐約的噶瑪三乘法輪中心(Karma Triyana Dharmachakra)之外,在印度還有錫金的隆德寺以及新德里的噶瑪巴國際佛學院(Karmapa International Buddhist Institute,簡稱KIBI),後者在此過渡期間,已被夏瑪巴實際上非法的佔用,KIBI現在招待著夏瑪巴的信衆••••••



•••••當1983年,蔣貢康楚,大司徒巴以及嘉察仁波切因夏瑪巴試圖在某些有關噶瑪巴產業的文件上,以他自己的名字更換噶瑪巴的名字,和夏瑪巴鬧翻。夏瑪巴維持這是一場誤會的說法,但整體情況仍未改善,一種不信任的氣氛已埋下種子。



"噶瑪巴,政治之轉世",特休,第289頁,註解110:



我曾看到此事某些部份。因為托噶友嘉(Topga Yugyal)的加爾各答律師,沙米爾 羅喬和理(Samir Roy Chaudhury),當他人在新德里時,他將所寫的文件出示給噶瑪當杜(Karma Damdul)和我看。噶瑪和我同樣覺察到一件事實,即其他幾位攝政的名字並未如所預期的被列在簽名處。我們假設其他仁波切們知道此事,但是當我向蔣貢康楚提及此事時,他告訴我,他們不知道。經過數度信件往返後,四位仁波切在大吉嶺(Darjeeling)會見以討論此事,他們大部份是去參加卡盧仁波切"仁千德佐"(Rinchen Terdzo)灌頂(譯註1)。夏瑪巴否認他試圖要將地產放在自己名下,喬合理(Chaudhury)寫了一封信,表明這是一場誤會。然而,夏瑪巴非常生氣,當他回到德里時,他不斷問我們,是誰告訴其他仁波切此事,我並未主動提供任何訊息,而蔣貢仁波切拒絕透露如何得悉此事。我們沒有預料到此事會在四位仁波間造成如此的相互責難之狀況。



回應我的詢問,沙瑪. 羅喬和理先生轉送來一封他寫給利亞.特休出版商"智慧出版社"(Wisdom Publication)的信,上附說明,另一封類似的信已寄給利亞. 特休本人。在信中,羅喬和理先生清楚的聲明特休的叙述並非事實,他並要求此段落從書中完全的刪除。我將信中相關部份摘錄於此,這些文字將自行說明一切:



摘錄自沙瑪羅喬和理致"智慧出版社"之掛號信,2007年9月3日:



敬啟者,



有關:標題"噶瑪巴,轉世的政治"之書,利亞 . 特休著



最近我有機會仔細閱讀上述由貴公司所出版的這本書,此書由我的一名客戶帶給我,他也讀過此書。



我的上述客戶將我的注意力引導至該書第289頁之內容,其中我的名字被引用到(但並非用"沙瑪"(Samar),而是誤印成"沙米爾"(Samir))。從此段落看來,在有關改變某件地產所有人之名以利於夏瑪巴仁波切之事,似乎我已將自己捲入某種不道德和非法的行為。極明顯地,上述內容實質上已然降低我過去三十多年來作為一名律師所建立起的威望和聲譽。因此,我特此強烈否定並質疑此段有關涉及我名字的內容。



順便一提,請注意本書作者和本書第289頁第110段裏被引用到名字的那些人我也極爲熟悉。請注意我並不知道任何在上述頁數中所描述的事件,我也並未參與此事。我無法了解使用我名字的任何理由(若有理由的話)。再者,該作者十分瞭解在所提到的事件中提及我的名字是完全毫無根據及捏造之作,因此上述的內容似乎是本書作者的自行創作,此書之著作帶有某些動機以及欺瞞的意圖。



...在此場合下,本人特此要求你記錄我在此對此事所提出的抗議,並刪除上述書中引用我名字的內容。有關上述不正當的作為,該書之作者以及你本人應當以書面懇求無條件的道歉,相應於此,我應當在你收到此信後三十日內收到你的無條件的道歉的書面通知,否則,我將被迫對上述的利亞. 特休,你自己,以及其他與出版本書有關的人們,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沙瑪羅喬和理

簽署











譯註1:仁千德佐, Rinchen Terdzo:大寶伏藏,蔣貢康楚羅卓泰耶所編著之利美五大藏之一。



第二十三章 與蔣貢最後之會談

蔣貢仁波切的葬禮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本章中,夏瑪巴描述他與蔣貢仁波切的最後會談,他已終究得到蔣貢的信任。在那次會談中,夏瑪巴得知是誰在撒播有關他的謠言,並且聼到一些不利於隆德寺的活動早已暗中在進行。

大約於1989年,我開始注意到蔣貢仁波切對托噶仁波切和我以及噶瑪巴信託理事們態度的改變,他似乎要和天珍南嘉和其他二位仁波切保持距離,我發現他對我們態度較輕鬆且友善。到1990年,他在噶瑪巴信託基金會裏和我們合作無間。我也注意到於1990年,當他自願協助起草反駁那些對托噶仁波切毫無根據的指控之聲明。

於1990年,當阿貢祖古和他的助理李. 威勒(Lea Wiler)進入隆德寺,以羅巴基金會(Rokpa Foundation)的名義去整合支援司徒仁波切的力量時, 蔣貢仁波切打電話給托噶仁波切和我以示警戒。當我們不在時,他責罵李. 威勒,因為他們的行為不檢並阻止他們贈送金錢給隆德的人們以買通他們支持司徒仁波切。蔣貢仁波切曾挺身維護隆德拉卜楞(註245)。

於1992年3月19日的會議中,當司徒仁波切向我們出示一封預言信,蔣貢仁波切支持我的論點認為那是一封偽作,他從他自己的收藏的文件中取來真正的十六世噶瑪巴聖上筆跡以及司徒的筆跡以便我們比對。我明顯地感覺到,蔣貢仁波切已完全改變,他已在支持我和噶瑪巴慈善基金會。更進一步,他自願前往西藏去調查在那裏找到噶瑪巴的說法,其結果使得司徒無法強迫我們接受他提供的預言信。

我認為如此內心的轉變仍是由於蔣貢仁波切領悟到天珍南嘉一直在操縱他,並開始懷疑一切有關於我的謊言。1992年,於嘎旺仁波切(Garwang Rinpoche)位於錫金林棟(Ling Dom)寺廟的破土典禮上,蔣貢仁波切和我均為來賓,共處一段時間。他告訴我一切:人們如何告訴他許多有關我的故事,他也相信了。一直到後來,當司徒仁波切製造了一封仿造的預言信使他完全了解所有的故事都是偽造的。

蔣貢仁波切説,當我拒絕接受司徒仁波切的偽造預言信,他確信我的誠實度。他說那天我向司徒仁波切的挑戰方式令他極為感動,他告訴我,"我當時完全被你的態度得到啟示。"蔣貢仁波切後來向貝魯欽哲仁波切(Beru Chentse Rinpoche) 說了一樣的話,貝魯欽哲仁波切可以在蔣貢仁波切改變態度一事上作見證人。

在我們談話時,我問蔣貢仁波切,於1986年我們四仁波切秘密會議中,為何他建議我們宣佈故十六世噶瑪巴留下兩封信,內信與外信。為何他說服我們他擁有內信,內含有關噶瑪巴轉世者的指示?我說,"你向我們表明,噶瑪巴曾給你一封信和指示,說當適當時機來臨時,你應當將它放在舍利盒裏,並揭示其內容。你為何如是說?"

蔣貢仁波切回答說是祖古烏金仁波切(Tulku Urgyen Rinpoche) 指示他如此做,祖古烏金仁波切說如此做會造成正面效果。於1986年司徒仁波切召開會議之前,蔣貢仁波切曾接受祖古烏金仁波切之邀請去尼泊爾,他透露實情祖古烏金仁波切是那位告訴他說有兩封信的人。

蔣貢仁波切也告訴我,剛開始時,主要是喜繞塔清(Sherab Tharchin)(註246)操作他,使他以爲我計劃改變新德里佛學院的所有權到我的名下,他相信了塔清並開始與我作對,但是及時謊言不攻自破而真相大白。

次日,蔣貢仁波切回去他噶倫堡的家,因為有些事務必須處理,他答應我兩天後會回來再和我相聚。他臨走之前的話是,"現在我有許多重要的事要告訴你,你知道一切事情極其重要。"

兩日後,1992年4月26日,蔣貢仁波切在一場車禍中不幸喪生。

衆所周知,司徒仁波切的人選於1992年9月27日在族普寺坐床,噶瑪巴慈善信託或隆德寺拉卜楞並未參與,在隆德寺當地有些分岐的意見,因為有些人以為隆德拉卜楞應當接受已坐床的噶瑪巴;師利那蘭陀學院裏某些新入學的學生不受管教,違抗師長。由於緊張狀況上升,於1992年11月,我和隆德寺的資深工作人員以及出家衆從我們的錫金州政府請求保護隆德寺及其居民,我們要求在總理NB 班達理(N.B. Bhandari)的辦公室與他見面。在會談中,我告訴他我們擔心我們的寺廟及其住衆的安全。根據在剛渡(Gangtok,錫金首府)社區裏流傳的消息,相當大的一群司徒仁波切的支持者正在計劃奪取隆德寺。我們不止請求錫金州政府的保護,我們也從他們要求一份書面確認,說他們將會在隆德寺維持法律與秩序。班達理同意我們的要求,但從未將此內容寫成書面。

蔣貢仁波切可能早已覺察司徒仁波切已賄賂了總理班達理,他的部長噶瑪托登(Karma Topden),以及其他錫金政府官員,將以武力奪取隆德寺(註247)。在錫金州政府的協助下,司徒和他的手下成功的於1993年8月奪得隆德寺。此事件令我以及所有居住在隆德的人相當震驚,因為在印度,政府人員們嚴格被禁止干預宗教事件。我現在相信此事應當是蔣貢想要告訴我的事。


利亞特休曾批評夏瑪仁波切沒有參加蔣貢仁波切的葬禮,在我爲此書訪談達哇策仁(註248)之尾聲,我問他為何夏瑪仁波切沒有出席公開的葬禮,達哇策仁解釋如下:


"此純粹僅是禮制。西藏喇嘛們依據西藏宗教等級制度以其重要性區分高下地位,有一份詳細的等級禮節和此等級制度有關,所有的西藏喇嘛遵從此禮制,這是我們的傳統,你應當取得這份表並將它翻譯。(註249)



"你自己可以從此表上看到夏瑪仁波切是一位等級極高的喇嘛。當我如此說時,我並非對蔣貢仁波切有任何不敬,但是依據此等級制度表,他的等級相當低。



"一位等級高的喇嘛純粹地並不參加等級較低喇嘛的葬禮,這就是禮制。達賴喇嘛陛下坐在西藏王位上貴為西藏統治者,你永遠不會看他出現在任何一位上師的葬禮,因為他們的地位都比他低。


"要使夏瑪仁波切去參加葬禮,他必須受到蔣貢仁波切拉卜楞的邀請,此類邀請通常延伸為一種請求,請高階喇嘛替亡者消除再轉世的障礙。


"蔣貢仁波切的拉卜楞要求夏瑪仁波切在頭七修七天的法事,夏瑪巴做了。但是他們沒有邀請他參加葬禮。


"利亞特休和其他司徒一派的人們利用非藏人對西藏文化的不熟悉,陷夏瑪巴於不義。如此作適合他們當時的策略因為他們已在隆德寺開始他們的陰謀。

"我當時人在隆德。當蔣貢仁波切的遺體被置放在十六世噶瑪巴聖上遺體供奉的大殿時,隆德寺拉卜楞非常不高興。此並非他們不尊敬蔣貢仁波切,而是他們破壞了歷時已久的禮制,此舉使人擔憂其結果將使未來噶瑪巴的聲望會受到威脅。


"次日,理事們開會並決定允許葬禮準備在隆德寺進行。理事們打破一次傳統以慰藉蔣貢仁波切哀傷的家人。蔣貢仁波切的母親是十六世噶瑪巴最誠摯的弟子之一,她的奉獻之心以及蔣貢仁波切突然不幸辭世使得噶瑪巴拉卜楞放寬通融。"



註245:詳情請參閱第33章。



註246:嘉察仁波切的侍者。



註247:1993年8月,以武力奪取隆德寺之細節詳見本書第四部份。



註248:Dawa Tsering, 噶瑪巴慈善信託指派達哇策仁為發言人,回答所有我因研究此書所探討的問題。細節請參閱第33章"聲東擊西"。



註249:此份喇嘛等級制度表列於附錄A一7。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第二十二章 司徒的預言信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1992年3月19日,司徒仁波切呈現他的預言信,他宣稱是故嘉華噶瑪巴所寫。他在一個不對外公開的會議裏岀示給夏瑪,蔣貢和嘉察仁波切看。本章中,夏瑪仁波切揭示在此會議中的一些討論。



當我們四人小組於1992年3月19日於隆德寺會面時,司徒仁波切向我們出示一封信封中的信,他宣稱他在"噶烏"(譯註1)或是掛在頸上的小袋裏找到它,是十六世噶瑪巴於1981年給他的。



司徒仁波切首先向我們強調,他除了信中所寫的內容外,別無所知。他說他在最近才發現這封信,僅在4天以前,當他在隆德寺時(註239)。之後,他閉了四天關,他推測靈童可能在西藏或印度。嘉察仁波切看來似乎極高興,甚至沒有看信即接受此信的真實性。



但是,我想更進一步檢測它。首先我看信封,上面寫著此信應當於鐵馬年(1990)開啓,1990年已然過去。我問司徒仁波切,假如他僅在我們開會前四天找到此信,為何信封上寫著要早在1990年打開此信。



他不回來我的問題,反而迅速將話題轉到說有一名特別的男孩已在西藏出現。(註240)



我問,"你是說那男孩已被找到,而你本周才在隆德寺打開那封信?"司徒仁波切沈默不語,他無法給我任何回答。當時,蔣貢仁波切將他手上的小型錄音機打開,錄下我們的討論。司徒仁波切立刻命令他關閉,他厲聲說,"不要錄我們的談話,你是個壞蛋。"我對司徒仁波切的語氣感到十分震驚。(註241)



然後我再檢查此信的內容。我立刻認出其筆跡,語調,及書寫型式和簽名,均不屬於故噶瑪巴,我斷定這是偽作。



蔣貢仁波切對此信也持有疑點,對先前司徒仁波切對他的語氣看來有點不悅。他起身回房去找尋一些十六世噶瑪巴手書信件以做比對,他很快帶著一堆紙回來,他不旦帶回十六世噶瑪巴的手跡,同時也拿來司徒仁波切手寫的信件及紙張。司徒仁波切對蔣貢仁波切極為憤怒,我領悟到假如蔣貢仁波切站在司徒仁波切同一邊,他不會去取來這些信件。



我感激蔣貢仁波切的協助試著去辨認預言信中的筆跡,出人意外地,他和我一樣認真的想測試此信。對比之下,司徒仁波切的預言信中的筆跡明顯地類似司徒自己的筆跡,而且和十六世噶瑪巴的筆跡顯著的不同。



此外,信中的簽名處被水漬所汚染,但是包含它的信封並無任何水痕(註242),蔣貢仁波切和我向司徒仁波切提出這些疑點,司徒仁波切說水漬一定是由他的汗液造成的。我要求此信必須接受科學鑑定以決定它正確的書寫時間,司徒仁波切拒絕了。



司徒無法說服我和蔣貢仁波切預言信的真實性,當司徒仁波切告訴我,他在我們會議四天前才打開它時,我並未相信他,因為在信封上特別標明要在鐵馬年打開此信。當他說他不知道那個男孩在那裏時,我並不相信他。在我們過去的討論中,在許多場合中,司徒仁波切表現他已知道那名男孩在哪裡。當將預言信的筆跡和十六世噶瑪巴的筆跡相互比對下,我不相信預言信是十六世噶瑪巴的筆跡。最後,我不相信被水漬過的簽名是真實的,我建議將此信撕毀因為它極清楚的是偽作。



我告訴司徒仁波切,如果他真的以為他所提及的男孩為真正噶瑪巴,則我們需要實施適當的步驟來看我們是否能確認他,但是我們不能展示一封假信來證明侯選人的合法性,許多西藏仁波切及喇嘛們會察看那封信,他們會得到和我們一樣的結論(註243)。這種欺瞞動作將會毀壞我們的信用以及過去噶瑪巴們預言信真實性的價值。



此時我們已會議了一段很長的時間,蔣貢仁波切然後自願前往西藏親自去看那名男孩,並查明這名男孩是否可說服他為噶瑪巴。會議室外,司徒的支持者早已聚集一起,等待我們宣佈某些消息,我心中閃過一個念頭,假如我和蔣貢仁波切拒絕接受那封信,他們一定會向我們挑釁。



就在會議快要有結論時,我詢問嘉察仁波切是否願意作一名中性的見證者,見證我對那封信有許多疑點。他在整個會議中都保持緘默。



看到嘉察仁波切在沒有讀那封信就已接受它為真的,我直接問他是否可以確定兩點:其一,十六世噶瑪巴曾於1981年在加爾各答給司徒仁波切那個噶烏;其二,為何水漬污染了信件但是信封卻無水漬。



嘉察仁波切拉長了臉,對我的質問他抑制住憤怒,一語不發。



我們四人均同意不對外公開那封信,我們將繼續以前所決定的程序:知道有一封信,打算在八個月後宣佈(註244)。如此作則可以留下足夠的時間,讓蔣貢仁波切去西藏察看司徒仁波切的人選,假如蔣貢仁波切確信了,則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我也包括在內)也需要一些時間來復審所提供的證據,並決定是否接受司徒的人選,假如蔣貢仁波切不信服,則我們會向大眾解釋需要更多的時間。



我們告訴在外面等待的"錫金聯合行動委員會"人群,他們必須再等待八個月,他們都是司徒仁波切的擁護者。他們變得極顯著的激動,並且向我們挑釁,說他們已經等了十一年,已經等太久了。卡桑喜繞,一名錫金政客,大聲叫囂說,根據傳統,司徒仁波切才是應當認證噶瑪巴的人。蔣貢仁波切和我同時向他們解釋,這種說法是曲解歷史,我們告訴他們,存在著詳細的文獻歷史,詳載過去曾經認證噶瑪巴的人們,提到八世司徒仁波切僅是他們其中的一位。



阿貢仁波切也在人群裏,也提高他的抗議聲。我可以感覺到那些叫囂目的是要煽動一場打鬥,而司徒仁波切的人手在場要激起爭吵。我試圖先行告退,說時間已很晚,然後快速離去。次日早晨,我們告訴隆德僧團,我們將在八個月後再宣佈。



其後,司徒仁波切和嘉察仁波切離開隆德寺,一切維持平靜約一個月,直到1992年4月26日,蔣貢仁波切在一場車禍中不幸離世。



1992年5月10日,我離開隆德寺前往美國,我有義務需出席一場早已安排好的法會。離開之前,我要求錫金州總理,NB班達理先生(Mr. N. B. Bhandari)在隆德寺提供警衛保護司徒的預言信。對我而言,那是一份實體的證據以證明或反駁司徒仁波切的噶瑪巴人選。我當時並不知道總理是在他那一邊,我也無法知悉司徒仁波切,嘉察仁波切和中共同夥去認證十七世噶瑪巴。


1992年6月初,當我在美國時,我得悉那名依據司徒仁波切人員所找到的男孩已在前往噶瑪巴在西藏的主廟族普寺途中。由於中共的充分支持,那名男孩在同一個月內,於1992年6月29日,被指定爲十七世噶瑪巴。


註239:1992年6月12日,在一場錄音的藏文演講中,司徒仁波切告訴聽衆,他在藏曆"馬年",(1990年)之前發現這份"遺囑"。



註240:根據西藏人們之報導,我和隆德拉卜楞後來發現,由於中共政府的全程參與,司徒早在前一年(1991)巳選定此男孩,



註241:對我而言,這是一種徵兆,也就是於此會議中,蔣貢仁波切已不與司徒仁波切在同一邊,他希望留下司徒仁波切談話記錄。



註242:編註:司徒仁波切宣稱水漬來自他自己的汗液。若真如此,包裝著信文的信封應當同樣有水漬,但是它卻沒有,此表示此信漬上水痕之時並非它在信封內之時,那封信的內文在被放入信封前已經染上水漬,如此和司徒要我們相信的情節相互矛盾,司徒說,十六世噶瑪巴給他一個噶烏,內藏一個信封,其內有一封信。



註243:編註:大部份的西藏大師們現在都相信這封信是偽作,因為太多文法錯誤,完整的分析請參閱第28章"托噶解析司徒之預言信"。



註244:編註:由於有關兩封信的謊言,一封內信,一封外信,存在著累積的壓力要開啟第二封信,特別是當所有應作的法事都已依據四位仁波切小組之指示完成。


譯註1:噶烏(Gao):藏人用來放置保護物之小容器,通常掛在頸項。



第二十一章 1991年夏瑪巴宣佈噶瑪巴泰耶多杰的聖名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夏瑪巴於本章中描述他首度宣佈有關十七世噶瑪巴的細節。那是他首次公開表示他已找到十六世嘉華噶瑪巴的轉世靈童。

1989年夏天,我穿著如一名觀光客,前往西藏去會見那位聽聞中的特殊孩童。在途中,我注意到已被中共公安跟蹤,使我有些緊張,故我放棄原先計劃而前往納木錯湖(Namtso Lake)(譯註1),我必須採取其他方法來達成目的。

1991年初,來自各個難民營,超過四千名西藏人聚集在尼泊爾波克拉(Pokhara, 譯註2),參加香巴仁波切(Shangpa Rinpoche)新寺廟之開光大典。我選擇這個場合來宣佈:有關我們可以確認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時機已極接近,我宣佈他已在西藏轉世。我也藉此機會改變了祈求噶瑪巴迅速轉世的禱文中之一行,將之改成希望"噶瑪巴泰耶多杰"長壽。換言之,我說明了我已找到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這是第一次人們聽到我以其聖名稱呼十七世噶瑪巴,達桑仁波切(Dazang Rinpoche)(一位資深仁波切,為司徒仁波切屬下寺廟之住持。)見證了此宣告。(註238)

我選擇在波克拉作此宣佈的原因之一是要觀察其他三位仁波切的反應。假如他們反對我的認證,則我只好獨自完全認證噶瑪巴泰耶多杰並將他引見給噶瑪巴拉卜楞。然後由噶瑪巴慈善信託決定是否接受他為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轉世靈童。假如其他三位不反對我,則我會介紹噶瑪巴泰耶多杰為候選人。但是三位仁波切中沒有任何一位來問我的宣佈。

但是,在那次宣佈後,阿貢(Akong)(譯註3)和司徒仁波切的人員加速他們對托噶仁波切的敵對。他們的目的極其明顯,即是要敗壞那些具有法律上,傳統上,及歷史上的權力去接受或否定噶瑪巴候選者的人之名聲,這種權威被授予了噶瑪巴慈善信託,而托噶仁波切是噶瑪巴拉卜楞的首長。其結果,托噶仁波切於1991年3月19曰致函隆德拉卜楞和噶瑪巴慈善信託,信中他發佈了一項強烈的聲明(如下),表達他的觀點。他說明在其工作環境裏發現有政治操作,任何人,不論其身份,若被查到涉及任何政治行為罪行將被遣散。

英文版噶瑪巴文件集,第31頁。托噶仁波切發佈給隆德寺拉卜楞和噶瑪巴慈善信託之公報。

自從十六世噶瑪巴聖上圓寂後,各種以政治為出發點的活動在我們的拉卜楞裏進行,由於我認為這些活動必須謹慎處理,我已多次將此事通知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我也多次通知了隆德寺拉卜楞的管事們。當今印度的政策將會改變,西藏流亡政府的政策也朝向改革成較民主,因此許多西藏人希望被選成官員。

噶瑪巴聖上在西藏全境人盡皆知,在世上許多國家也大有聲譽,因此和噶瑪巴有任何關連在許多方面都有益處。某些特定人士曾給予隆德寺拉卜楞成員金錢,假裝成個人財務資助,其實是出自政治理由,試圖賄賂成員以便控制拉卜楞,許多此類的事件已在進行,而我確定未來會更多。

隆德寺拉卜楞謹慎處事極為重要,因為何時聖上的轉世靈童會被找到我們仍無確切消息。

假如任何一位執事,不論其身份,從事此類政治活動將會被遣散。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也作同樣宣佈。

1991年3月19日

托噶

秘書長

於1991年6月至1992年3月間,我們小組試著會見但從未成功,直至1992年3月。


註238:達桑仁波切於當年稍後因心臟手術圓寂於香港。

譯註1:納木錯:位於西藏中部,為中國第二大鹹水湖,藏人視之為聖湖。



譯註2:波克拉 Pokhara,意為"湖城"位於尼泊爾中部,加德滿都以西198公里,為尼泊爾第二大城。



譯註3:參閱第三十一章 "阿貢何人"。

第二十章 托噶仁波切無端成為衆矢之的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原著,林淑貞中譯

1989年9月,司徒仁波切通知我們四人小組,他有尋找十七世噶瑪巴的好消息。數月後,隆德寺開始收到各種毫無根據的抗議,責怪托噶仁波切阻礙找尋噶瑪巴。本章裏,夏瑪巴叙述於1990年3月,一場在噶瑪巴國際佛學院(KIBI)召開的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裏,托噶仁波切如何要求四位仁波切發佈一份聲明以澄清謠言。

1989年9月,司徒仁波切再度寫信給我們尋找小組中之其他人,告訴我們他有好消息,有如孔雀喜悅的鳴叫,他並未解釋意指何事。

於1990年1月及2月,有許多謠言說找尋噶瑪巴產生了問題,一群在尼泊爾的人以及印度許多群人(註235)致函托噶仁波切以及隆德寺拉卜楞。他們信中聲稱儘管四位仁波切宣稱一致團結尋找噶瑪巴,他們聼說在噶瑪巴拉卜楞裏有"某人"曾阻止第二封信被發佈,有些謠言更直指托噶仁波切爲罪犯。

於隆德,托噶仁波切收到許多類似的信,這些信已被存檔。這些毫無根據的申述信件在印度及尼泊爾到處流傳,信件也被送到國外的各處噶嗎噶舉道場,這些信有著共同的特點:信中暗示找尋噶瑪巴有"障礙",要求托噶仁波切不要干預尋找事宜,信中並宣稱司徒仁波切有好消息分享。

對於找尋噶瑪巴的進展緩慢,托噶仁波切為何因此被責怪,當時我覺得相當困惑。畢竟找尋噶瑪巴是四位仁波切小組的責任,托噶仁波切從未參與,正如其他信徒們一樣,他也在等待我們宣佈十七世噶瑪巴的身份及行蹤。

新德里噶瑪巴國際佛教學院(KIBI)於1990年2月5日正式開幕後,司徒仁波切來到新德里。我和他在2月12日私下會面,我們安排四人小組將於1990年3月14日晚開會。於3月14日白天,噶瑪巴慈善信託於KIBI召開了一個會議以處理無根據的指控,與會者有資深理事江久提.甘沙卡先生(Mr. Gyan Jyoti Kansakar), 蘇南嘉措先生(Mr. Sonar Gyatso)(註236)代表資深理事喜饒江乘先生,資深理事吉卓.典沙巴先生(Mr.Jidral T. Densapa), 托噶仁波切,我,蔣貢仁波切及司徒仁波切。嘉察仁波切具有列席身份,但遠在馬來西亞為他錫金的新廟募款而無法出席。

會中,托噶仁波切將他和慈善信託所收到的控訴及申述陳列出來,然後他向出席的仁波切們說話。

他說,"這些是我們收到的信。你們了解責怪我或在場任何理事阻擋找尋嘉華噶瑪巴是毫無理由的。你們四位仁波切已設下條款將尋找事宜不對外宣佈,你們不希望外人介入你們的工作。我也同樣了解你們將會議嚴格密封。我分析了這些信的內容,這些控訴的細節清楚的顯示你們小組中有人是兩面人,而且他也洩漏了消息。"

當時,司徒仁波切明顯地相當忿怒,他大聲地說,"我已在西藏認證超過兩百名的轉世靈童,為何承認我的法力對你如此困難?"

托噶仁波切大為吃驚,他問,"你的意思是你要在四人小組之外,獨自決定噶華噶瑪巴的轉世者?"

司徒仁波切沒有說話。

托噶仁波切繼續說,"我們知道寫這些信的人是你的屬下,例如,卡吉(Karge)即是替你工作的人。"

托噶仁波切不願說出他有證據顯示司徒仁波切參與控訴隆德拉卜楞之事,但是,我和其他資深理事已知道司徒仁波切處在這些惡意批評的幕後。

托噶仁波切建議以兩種方式來處理這些控訴:我們可以在此時此地決定嘉華噶瑪巴的轉世靈童,如果我們不能,則我們應當一起發佈一份書面的通告,聲明我們無法如此作的理由。他加上如果我們不採取方式澄清此事,他會被迫向隆德拉卜楞和隆德僧眾提出向我們四人小組一份抱怨信。

出人意外地,蔣貢仁波切極端支持托噶仁波切的立場,我也同意發佈一份小組的聲明。司徒仁波切並未反對,我們開始寫出一份聲明,但在未完成之前,我們三人必須前往參加艾麗思福克(Elise Frick)和猶大馬斯坦(Juta Marstand)所舉辦的茶會。蔣貢仁波切自願留下將聲明完稿,我和司徒仁波切先行前往。

茶會設在KIBI的另一個室裏,我向兩位主人解釋蔣貢仁波切有些事擔擱,很快會來。沒多久,蔣貢仁波切來了,手中拿著草稿,他用藏文大聲唸了一遍,並問我們如此是否可接受。我也用藏文同意了。司徒仁波切立刻拿出筆,以英語說,"我當然會簽字。"蔣貢仁波切解釋著,這只是一份草稿,我們要簽正本。

司徒仁波切當天給大家的印象是他充滿信心,留下簽字無所謂因為不會阻止他進行計劃。我並不知道當時他已賄賂了某些錫金州官員,以撤換噶瑪巴拉卜楞。

當我們邊喝茶閒聊時,在毫無預警下,司徒仁波切以英語不經意說,"我想所有噶舉傳承的大師們曾說過許多次謊言,但是我認為那是可以的。"我解釋他所指的過去的大師們如馬爾巴,密勒日巴和岡波巴,雖然我不了解當他說他們撒謊時何所指。聼來他似乎要給自己撒謊找藉口。蔣貢仁波切僅看著我,沒有人說任何話。直到今天,艾麗思福克仍記得司徒仁波切的話,她是我的證人。



當最終定稿給我們時,我們簽了字,然後交給托噶仁波切去流傳。此封信之兩大要點是,首先,無人阻礙我們找尋噶瑪巴;其次,從德格協會發出的所有指控為亳無根據的挑釁。



當晚,我們在司徒仁波切下榻的歐貝里旅館(Oberoi Hotel)召開我們自己的小組會議。如前所述,嘉察仁波切當時在馬來西亞,因為司徒仁波切寫信告訴我們他有好消息,我們問他是否有新消息,他說沒有。我們依舊沒有一封預言信,我們發佈一份聲明給噶瑪巴慈善信託,說明我們必須耐心等待此事件在它適當的時機自行顯示出來。(註237)


註235:這些包括"德格協會"(Derge Association,由西藏流亡政府前部長所創立)以及一群經營西藏地毯,布料,及佛教文物的商人們。



註236:江乘先生身體違和,要求他的弟弟代表他出席理事會。



註237: 編註:參閱英文版大寳法王文件集第30頁,1990年3月14日,一份給予噶瑪巴慈善信託聲明之影本。



第十九章 夏瑪巴的搜尋證明有望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原著,林淑貞中譯


於1988年,在另一個小組會議中,夏瑪巴發現蔣貢仁波切並沒有如他所言的有一封"內信"。在下面的叙述中,他描述他自己尋找噶瑪巴的工作如何產生了結果。



我自己的搜尋工作



依據兩個人,卻北璀仁波切(Chobje Tri Rinpoche)和瑪尼哇. 喜饒江乘仁波切(Maniwa Sherab Gyaltsen Rinpoche)所提供的線索,我自己的調查工作產生了成效。我被告知有關一名住在拉薩的特殊的男孩,他在極年幼時即宣佈自己是噶瑪巴,他是天珍欽哲(Tenzin Khyentse),米龐(Mipham Rinpoche)仁波切的兒子。米龐仁波切是一位備受敬重的尼瑪派喇嘛,他也同樣對格魯派有極強的奉獻心,對我而言,重要的事是要決定那名小孩是否是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



我要求許多不同的人前去調查,我所收到所有的報告一致符合一位年幼的噶瑪巴應當展現的特質,當證據開始不斷增加時,我對此孩童身份的信心愈加增長,於1988年,我計劃前往西藏去確認有關此男孩天珍欽哲的真相,同時我也認清要準備他和家人出走西藏需要有足夠的時間準備。



並無第二封信



1988年,秘書長托噶仁波切代表噶瑪巴拉卜楞寫信給我們四人小組,外信所列舉的所有法事完成已有一段時日,他要我們決定轉世者事宜。



我們四人小組在隆德寺再度會晤。從我們上次於1986年會面後,我們未曾再見直到托噶仁波切要求答案爲止。當時,我正準備前往西藏。會議之前,我決定對我自己的調查工作不洩露任何暗示,我決定在會議中採取低調,不引起任何注意。



那一日當我走進會場,三位仁波切正在討論某些十六世噶瑪巴數年前寫給嘉察仁波切有關靜坐之指示,我坐下之後,我們個別說明自從上次會議後,並未找到任何新消息。我注意到蔣貢仁波切也說他無可奉告。然後蔣貢仁波切告訴我,當我走進來時,他們正在決定應當如何作。他們三人以為找到一份十六世噶瑪巴所寫的文字,將它放在舍利盒內會是個好主意。既然沒有預言信,他們說舍利盒裏至少應當置放十六世噶瑪巴的話語。我覺察到蔣貢仁波切並沒有一封預言信,他也不知道有這封信。嘉察仁波切說他有一份聖上所寫的有關靜坐的四行詩句,他記下了詩句,但未帶來紙片。



他們討論將詩文寫在紙上,將之放入盒中。他們可以找到方法將詩句解釋成預言信,一旦某名合適的靈童被找到,他們可以改變解釋來配合他。他們之間,仁波切們正決定是否用手將詩文寫下或另外找尋噶瑪巴的手跡。



我內心相當憤怒因為我被迫成為他們陰謀的一部份。假如我向大眾公佈三位仁波切的計謀,會產生什麼後果?他們可以改變他們的故事,仍然說有一封信,他們可以捏造一封信而不承認說謊,如此會成為他們的話對抗我的話,三對一。我沒有證據,他們可以將我放在鬧事者的位置上,我相信他們會說任何事,製造任何事去配合他們的理由。



假如我從此小組中退出,將會使他們三人隨意高興自由行事。稍早,祖古烏金仁波切曾勸告我維持尋找小組,因為它已組成,我們都相信它會在找尋噶瑪巴上維持一些秩序,嬰兒每日都在出生,我們無法控制胡亂的推測,更確切地說,對我們許多人而言,極明顯的,司徒仁波切積極的在尋找一個合適的嬰兒成為十七世噶瑪巴,在他的功德主家裏就曾有過兩件懷孕事之謠傳,謠言在他們都產下女嬰後才平息,尼姑的兒子是他找尋努力成果之近例。



就另一方面而言,我知道我自己的線索十分可靠,而且我立刻會去西藏,假如我可以將噶瑪巴靈童帶回印度,則我可依此揭示一切。當時不是對抗三位仁波切的時機,我也同樣考慮到我們的小組之公然的決裂會給我帶來不必要的注意力,我必須回應許多問題,更重要的是,它會中斷並防礙我的西藏之行。將十七世噶瑪巴安全的帶回印度是我心中首要之事,我必須極端謹慎小心行事以達目的。回顧往事,假如我能於1989年成功地將噶瑪巴及其家人帶出來,則所有的衝突和懷疑都將冰釋。極不幸地,事情並未照我所預期的發生。(註234)



在那場1988年的會議裏,我們決定告訴人們第二封信極難破解,然而,噶瑪巴會自我顯示,在那時,信以及噶瑪巴靈童將會相互確認。





註234:1989年,當我試圖去見噶瑪巴靈童時,我被中共官方跟蹤,只得放棄任務。要將靈童及其家人祕密帶出西藏也極其困難。



第十八章 司徒於1986年要求開會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於1986年,司徒仁波切致函夏瑪,蔣貢及嘉察仁波切,表明在尋找噶瑪巴一事他有好消息,他要求開一個四位仁波切會議。在本章中,夏瑪巴叙述在一份官方聲明中,他如何詳細解說噶瑪巴候選人被接受的標準;他告訴我們司徒仁波切在會議前一日對他說什麼;他也描述蔣貢仁波切如何在會議中宣佈,大意是噶嗎巴的指諭其實有兩封信,四位仁波切組成的尋找小組然後向全世界的信徒公佈此消息。

於1986年初,在印度和尼泊爾的社區裏開始流傳一種謠言,大意是司徒仁波切已經找到一名男嬰,他很可能即是噶瑪巴的轉世靈童,此名男嬰及其母親已被接待至智慧林(Sherab Ling)(譯註1),以一種壯麗的隊伍加上傳統盛況及儀典,通常保留作為迎接極高階位的轉世者用的。此名母親被謠傳為一名西藏尼姑,來到印度朝聖,某日突然發現自己神奇的懷孕了。

司徒仁波切派出他的機要祕書之一的卡吉(Karge)去照應婦女所需要的一切,包括安全將嬰兒生下,卡吉也安排將母子送至智慧林。

司徒仁波切寫信給四人小組以及秘書長托噶仁波切,說明他將在隆德寺與我們相見,討論有關十六世嘉華噶瑪巴轉世認證之事。

1986年認證噶瑪巴之官方標準

我必須承認在當時,我發現有關此西藏尼姑的謠言相當可疑,我認出司徒仁波切很可能要求開會,以將此嬰兒提呈為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者。

因此,清楚解釋依據噶瑪噶舉傳承及歷史,認證一位噶瑪巴的標準極為重要。我作為夏瑪巴的部份職責是確保正確的條件被了解以及符合,因此,在未見司徒仁波切之前,我流通了一份正式的聲明,日期為1986年2月6日,此聲明概述要宣佈噶瑪巴轉世者的正確條件。我的聲明是針對噶舉喇嘛及袓古們,並送至所有噶瑪噶舉,止貢噶舉以及朱巴噶舉教派。此聲明詳細說明,依據史例,我會接受一位噶瑪巴被認證之兩點細節(註230):

1. 在故十六世噶瑪巴曾留下書面指示的情況下,我將接受一位候選人他符合所有嘉華噶瑪巴聖上真正指示裏詳細描述的所有條件。

2. 在找不到真正的信函或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候選人必須符合三個條件才能被認證及接受為噶瑪巴。其一,他必須出自他自己的意志力宣佈他是噶瑪巴的轉世者;其二,他通過合適的測試,說服那些負責尋找他的人們他就是噶瑪巴,此測試將由上師們(包括我自己)以宗教的方式來執行。第三,候選人滿足了以上兩點之後,必須被噶瑪巴拉卜楞接受,因為他們有法定權力選擇接受他與否,拉卜楞必須被說服。

在原件的說明中,我也解釋在過去,前世的達賴喇嘛曾為十六世噶瑪巴舉行剪髮儀式。

我的說明得到許多正面的回應及認可。我收到許多來自不同位大師們贊成的信,包括朱巴噶舉法王竹千仁波切,止貢噶舉法王止貢洽貢澈贊仁波切。當蔣貢仁波切來隆德寺和司徒仁波切開會時,他帶來卡盧仁波切(註231)口頭上的感謝。

蔣貢仁波切前一星期在加德滿都,當他在那裏時,他顯然見到了袓古烏金仁波切。前來隆德途中,蔣貢仁波切停留大吉嶺去見卡盧仁波切,卡盧仁波切告訴他收到我的信,他要蔣貢仁波切轉告我,他很高興,因為我的意見極佳,他感激我將它公開說明。當天,蔣貢仁波切並未告訴我他將在我們與司徒仁波切的會議中揭露什麼。

司徒仁波切在會前的說明

司徒仁波切在蔣貢仁波切到達後兩日來到隆德,抵達不到一小時,他來見我。

司徒仁波切告訴我,"現在,我們對噶瑪巴的轉世靈童必須儘快決定,西藏內外的人們都焦慮的等待,有如口渴的杜鵑鳥等待雨水,你必須嚴加考慮此事。你不需要發佈那樣的說明,你那樣作完全不必要。"

我的回應是,我的公開信並未造成任何認證十六世嘉華噶瑪巴轉世靈童的障礙,只要候選人是真正的噶瑪巴。

司徒仁波切然後開始告訴我那名西藏尼姑神奇的嬰兒。他確認謠傳是真實的,他描述那嬰兒是多麼的非同尋常;他也講述那名嬰兒如何突然在某一天停止說話,而且看來不快樂,司徒仁波切賦予他自己的解釋是,嬰兒表達他對人們對他的不關心感到不樂,他被忽視了。

我要求司徒仁波切在我們四位仁波切下個會議中,提出有關這名嬰兒的所有細節及事實,以及他所有的看法及意見,包括他的智慧心(Wisdom Mind)(註232)所發現的一切。同樣地,尊重噶瑪巴自己的拉卜楞的法定權力,如果他們要分析此男孩,我們應當給予拉卜楞所有的證據。噶瑪巴慈善信託將決定他們是否確信此孩童是真正的噶瑪巴。我也建議噶瑪巴拉卜楞在作決定前,應當被允許一段合理的時期以確保故嘉華噶瑪巴沒有留下其他書面指示。

假如所有的證據及分析證實這名與眾不同的男孩為轉世靈童,則我們應當進行認證他為十七世噶瑪巴。

四位仁波切的會議

第二天早晨,1986年2月23 日,9時,我和其他三位仁波切在故噶瑪巴的起居室裏會面,討論尋找嘉華噶瑪巴事宜。我們已針對此議題進行過其它專屬的會議,且我們四人從開始時即同意不對外漏露任何我們在這些會議中討論的內容,除非我們全都同意如此作。(註233)

當天,司徒仁波切開始會議,他說明找我們一起開會的目的是要表達非常急迫的需要去認證噶瑪巴的轉世靈童。他重覆前一天對我所表達他的顧慮,即西藏內外的人已不耐煩地等待我們去找到轉世靈童。

司徒仁波切中斷一下等待我們去回應。極其明顯地他想知道我們中任何一個是否已掌握任何候選人的資料,我懷疑假如我們沒有,他就會提出他自已的候選人:那名尼姑的兒子。

我沒有發言,嘉察仁波切亦無,但是,蔣貢仁波切開始說話:

"故噶瑪巴留下了一封信,此信應當被存放在一個舍利盒裏,以後再打開。確切地說,它的內容會被揭曉。但是現在,在此信未被揭露之前,我們應當依照兩個步驟去做。

"首先,我們應當向大眾解釋,我們仔細檢查聖上的遺物並找到兩封不同的信放在一起(一封信內包含著第二封信)也就是外信與內信。我們應當說我們已打開第一封(外信),信中說應當舉行某些法事以清除尋找噶瑪巴的障礙。第二封信是內信,它應當在法事完成後才打開。這是我們應當如何告訴大眾的訊息。。

"現在,我們應當找到一個合適的舎利盒,並說內信保存在此盒內。以後,當我們拿到第二封信,我們會將它放在盒子裏。"

此即是蔣貢仁波切對我們所表明的,他有故噶瑪巴的指示。他的字句經過小心選擇,他的語氣肯定。由於說了他很確定,蔣貢仁波切在告訴我們他有那封指示,或是他知道它們在哪裏。我了解他不會再更多說,他在當時已漏露他所能揭示的而不去破壞任何他必須遵守的機密,預言信及指示通常為了噶瑪巴靈童及其相關人士的安全而被祕而不宣。

當時,我以為他一定有那封信,否則他不會以那種方式指示我們。在出示信件以前應當採取何步驟, 蔣貢仁波切給我們明確的口頭指示。兩個步驟的準則對我而言相當合理,首先,我們必須修法以淨除所有的障礙,此點沒有任何差錯或害處;其次,信件應當後來才出示,我們所需作的是找一個舍利盒來存放它,對我而言僅是一個小節,它不會損害到信件或任何人。更進一步,蔣貢仁波切在法事完成後必須給我們看那封信,故我假設他不可能說謊。

當天,蔣貢仁波切說服我他能得到嘉華噶瑪巴書面指示,我確定他在說實話,蔣貢仁波切給我們的指示是明確的,如果我拒絕則會違背噶瑪巴的指示。當時,我對西藏某個特殊的小孩已有線索,我想知道信中是否指的是同一個小孩。

我注意到司徒仁波切對尼姑的小孩隻字未提,看來似乎他不再認為這是一件大事,他一定也被說服了。

在蔣貢仁波切的指導下,我們去貯藏法器的大箱內挑選一個適當的噶烏或舍利盒,我們選了一個圓形的金製噶烏,其中填滿聖物,用來放置第二封信。

我們會議一結束,於1986年2月23日,托噶仁波切依據我們告訴他的內容,發佈了一份官方告示,其中,他引述蔣貢仁波切在會中說的話,他也告示是司徒仁波切給予所要修的儀軌的名稱。托噶仁波切之後於1986年4月18日,傳佈一份公開官方聲明給全世界的佛法中心。

贊助法會的善款來自各地信眾,祕書長托噶仁波切確保特別的法事儀軌均如指示完成。於1988年5月5日,隆德寺的人員確認所有需要的祈請儀式均已完成。

我們四人同意作為一組共同行動,在此會議後,不論何時當我被問到此事,我以蔣貢仁波切所言的信以及我們四人共同接受的內容來回答,於1986或1987我們並未發佈任何宣告。同時,我繼續按著線索找尋嘉華噶瑪巴。


註230:編註:請參閱"大寶法王文件集"(The Karmapa Papers)英文版第26頁上它的英譯版本。本書所引用自大寶法王文件集之資料均爲文件或信件,這些文件已被噶瑪巴慈善信託及夏瑪仁波切辦公室代表達哇策仁個別確認過,以確保這些文件的真實性。

註231:卡盧仁波切現已圓寂。

註232:"智慧之心"是一種相互談話禮貌的方式,意表仁波切們的心是一個開悟的心,此心即是智慧。

註233:司徒和嘉察二人均違反他們自己的諾言,向達蘭沙拉的人透露我們閉門會議討論的內容,最後司徒仁波切於1992年6月12日在隆德寺一場演講中,公開破壞這個協議,其中,他以他的方式公開我們同意如何做,司徒仁波切的行為使我別無選擇,只能揭示那些細節的真相以正視聽。



譯註1:智慧林(Sherab Ling):司徒仁波切的道場。



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第十七章 四名攝政之解散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 原著,林淑貞中譯





!夏瑪巴在此描述他如何解散四名攝政小組,以及如此做之原由。

解散之前

理事會議結束後下一星期,我召開了一個噶瑪巴拉卜楞工作人員會議。會議前一天,我和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見面。我告訴他們其他三位仁波切露出他們的本來面目,因此我們應當逐步使得隆德寺的日常作業和噶瑪巴拉卜楞的特殊企劃之經營完全和他們分開且獨立。正如我們不干涉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我們應當確保噶瑪巴拉卜楞的作業不受外人干預。雖然三位仁波切已成為理事(我自亦在內),但是噶瑪巴慈善信託所有的事務必須經由理事會投票通過,在沒有適當的授權下,沒有一位仁波切可以作任何事。

我嚴責天珍南嘉以錯誤的藉口要求阿育察博曼先生辭職。天珍南嘉反駁我說他只是遵守攝政們給他的指令,盡他的職責而已。帶著嘲諷的語氣,他告訴我,別忘記攝政小組最初是由我,夏瑪仁波切組成的,而不是他。既然他只是個在家人,沒有資格來決定位仁波切是合法的噶瑪巴拉卜楞成員,那位不是,他不會偏袒任何一位,並且如果攝政們有任何意見分岐時他會選擇中立。

為了不給他我第二天將要做的任何暗示,在他說完話後我保持緘默。極明顯的,天珍南嘉可以從四位攝政小組的設置上得到一切,在操縱人們的技倆上他詭計多端,任何他無法從一位仁波切得到的,他必會設法得自另一位,因此他的手指尖上具有政治力量,我注意到隆德寺的人們開始稱他為"副洽宗拉Vice Chagdzod la)(註225),這是他們從蔣貢仁波切處學到的稱謂,看來天珍南嘉似乎比三位仁波切更有雄心。



攝政小組解散

次日,蔣貢和嘉察仁波切,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以及噶瑪巴的資深理事們和工作人員出席了會議。司徒仁波切當時不在錫金,由蔣貢和嘉察仁波切代理。

在會議中,我依照祖古烏金仁波切所忠告的行事。我坦率公開地反對其他三位仁波切所玩的政治手段,我說他們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因此我退出四位攝政小組。

針對此解散我提出六點理由:

1.
在過去的兩年,三位仁波切所作所為均以其自己的野心為出發點,而對噶瑪巴的辦事處之目標欠缺任何貢獻,此例之一為他們誣陷我要更改新德里的資產在我名下,我注意到此誣控之目的是要敗壞我的名聲,提供其他三位仁波切奪取噶瑪巴資產的控制權之藉口。

2.
此三位仁波切的拉卜楞執事開始濫用權勢,只因為他們的喇嘛已被選為噶瑪巴的攝政。他們的行為已在許多人心中激起怨恨,為了說明我的意思,我描述嘉察仁波切的秘書喜繞塔清的一些行為:

十六世嘉噶瑪巴之圓寂留下噶舉教派領導位置的空缺。達蘭沙拉的西藏流亡政府曾寫信給隆德,止貢,以及朱巴的拉卜楞,要求噶舉教派的朱巴,止貢,塔龍及噶瑪噶舉找出一名後繼者。當時喜繞塔清去了達蘭沙拉,好像他來自噶瑪巴攝政組的身份在發言。他表示他以下的意見:止貢,朱巴,及塔龍教派沒有權利去領導或代表較龐大的噶舉教派,塔清所言對那些其他教派是不恭敬的。此外,他解釋道,噶瑪噶舉有四位攝政,因為第五世嘉察仁波切於1600年代曾是十世噶巴的攝政,塔清於是下結論,目前的嘉察仁波切因而是代替噶瑪巴的最佳人選----一种露骨的為他自己的拉卜楞爭取權力的嘗試。攝政們屬下具有野心勃勃的執事們此類行為已在噶舉教派中引起不和。

3.
十六世噶瑪巴從未表示希望設立四位仁波切的攝政組。有關此事,他並未在遺囑中留下書面或口喻,或任何指示。

4.
雖然故秘書長的確曾要求四位仁波切組織一個四位攝政小組,但我們當中沒有人有權如此作,只有噶瑪巴有此權力。(註226

5.
噶瑪噶舉歷史中從未有過此類攝政之先例。
6.
噶瑪巴從未參與任何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所以這些其他仁波切們如何證明作為噶瑪巴拉卜楞的攝政是正當合理的?

基於這些理由,我辭去噶瑪巴拉卜楞攝政之身份並宣佈終止攝政小組。但是,既然在我之前的歷代夏瑪巴們(為紅冠噶瑪巴)歷史上經常作為噶瑪巴的攝政,我說我會在法會及官方場合扮演此角色,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我會以噶瑪噶舉名義上的領袖行事,我宣佈解散四位喇嘛的攝政小組,噶瑪巴拉卜楞所有的資深理事和工作人員都支持我的決定。

蔣貢仁波切立刻同意,他的反應令人驚訝;但是可能僅僅持有噶瑪巴慈善信託合法理事令他滿意。

嘉察仁波切明顯地表示失望;他從未在被指定為噶瑪巴拉卜楞理事上成功,而現在已不再是攝政(註227),雖然他板著臉,但他保持沈默。

唯一大聲說話反對的人是天珍南嘉。當我聼到他的批評時,我對他提高音量,直接了當告訴他:

"從現在開始,你應當只作副秘書而已,那是噶瑪巴指派給你的角色,也就是你應當扮的角色。你不應當允許別人稱你為"副洽宗拉",因為你不是。你曾犯過許多錯誤的決定,我將提出你犯錯的適當例子:

"你是那個提議在嘉噶瑪巴住處,他的私人花園之上建蓋新學校(那蘭陀學院)的人,我在開始時即阻止此事。

"蔣貢仁波切已選定了另一塊土地,那是我向他推薦的,一個極其幽靜的大牧場,地點適中並屬於我們寺廟。蔣貢仁波切的建築師 巴當先生(Mr. Pardon) 曾前往堪察此地及其周遭環境,他同意這是一個好地點。我們在你未參與之前決定在那裏建蓋佛學院(註228),安排將牛群遷移到另一個寺廟屬地極其容易。

"但是,當我出國離開後,你迅速安排在噶瑪巴住處上方的土地動土挖地,其結果是,聖上的花園完全被摧毀,一棟四層樓高的建築物豎立在它的地上。此外,雖然整座隆德寺朝東,你卻決定讓學院方向朝北,並建蓋在斜坡上,如此製造了一個突兀的礙眼 物,隆德寺埸地整體美感已被破壞。噶瑪巴的花園沒了,他的住處立在別的建築物的陰影下。建築物被安排成極端不協調的層次相疊,看來你似乎不願意噶瑪巴再回來住在那裏。"
天珍南嘉無法提出任何抗辯,他無法否認他不顧我們對那蘭陀學院所決定的地點。在這個會議之後,天珍南嘉繼續歪曲事實,將我扮演成負面形象並摧毀我的誠信度。他的許多捏造故事可以在米克布朗(Mick Brown)的"十七世之舞"(The Dance of 17 Lives.) (229)讀到。

當天每一位出席者都同意解散攝政小組,司徒,蔣貢,嘉察仁波切和我已不再是噶瑪巴的攝政,而且我們都了解我不應當再被如此稱呼。會議結束後,我們立刻在藏文報紙上刊登聲明,噶瑪噶舉裏的四位攝政組已經結束。

但是,不顧報上的聲明,仁波切們仍被海外的噶瑪噶舉中心稱為攝政。我想當然地認為其他仁波切們會像我一樣放棄此頭銜,但是人們繼續沿用四攝政的稱呼。

當天珍南嘉迅速精心安排完成攝政組時,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未加以阻止。當時,我以為假如仁波切們團結一致協助噶瑪巴的拉卜楞,則會利益大家,我並未見到其中潛在的害處,我並未預料到三位仁波切會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玩弄政治,甚至在如此作會摧毀我們的噶瑪噶舉教派的和平及次序時,我低估他們實現自己野心的程度,我的決定基於對人性錯誤的判斷。開始時,我完全欠缺經驗,並未認清不論在歷史上,傳統上,或法律上,我們其實並無權力成為攝政。

225Chagdzod La :秘書長。

226:編註:夏瑪仁波切最初要組成一個由噶舉四教派的領導或四位噶瑪噶舉仁波切組成的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要找尋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這是一種宗教上的作為,他並未打算讓此委員會去控制噶瑪巴拉卜楞的事務,如此則比較類似攝政的角色。作攝政和找尋噶瑪巴是兩種不同且分開的角色。天珍南嘉將夏瑪巴的建議扭曲成組成四位仁波切攝政組。在前一章裏夏瑪巴已解釋過,當時他犯下錯誤順著事情的發展,並未完全了解這種體制的複雜性。

227:編註:如前一章所鈙述,兩位資深理事逝世留下兩份空缺,當察博曼先生中計辭職,留下第三個空缺。其結果是,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指定三位仁波切,夏瑪、司徒及蔣貢為理事,而非嘉察仁波切。

228巴當先生,蔣貢仁波切的建築師今日仍健在,他可以證實蔣貢仁波切和我要將學院蓋在牧場上。

229 編註:布魯姆伯利出版社(Bloomsbury Publishing2004年出版,參閱第二十七章。

 

第十六章 三位仁波切如何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 原著,林淑貞中譯





!

      本章中夏瑪巴叙述原本的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如何被要求接受三位仁波切成為理事。

1984
年,我由尼泊爾回到隆德寺後,蔣貢仁波切來見我。

他解釋說,他和司徒及嘉察仁波切希望將噶瑪巴的機構擴大至全世界,爲了有效的實行此計劃,四位仁波切(包括我在內)應當在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裏佔有席位。然後他試著說服我說,所有噶瑪巴的資產應當放在我們四人小組的掌控下。

他繼續說,他們三人去年曾在蘇拿大(Sonada)相聚。他宣稱他們極希望將我包括在會議中,但既然我已遠行,他們不想干擾我的行程,他承認他們的確派了天珍南嘉去要求兩位理事辭職以推展計劃。

蔣貢仁波切然後談到一封由十六世嘉華噶瑪巴所寫的信,信中指定四位仁波切爲隆德寺噶瑪師利那蘭陀學院(Karma Sri Nalanda Institute)的指導教師(註220)。他聲稱此信足以當成故噶瑪巴要我們做他理事的證據。至於天珍南嘉,他是由噶瑪巴指派的副秘書,因此他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也合理。因此,要求其他理事辭職是必要的,以便替我們五人(四位仁波切加上天珍南嘉)留出席位。

我知道他們試圖接收噶瑪巴慈善信託。我回應,"嘉華噶瑪巴曾指派很多人進入他的拉卜楞,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有資格在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裏佔一席位。指導師利那蘭陀學院並不等於在噶瑪巴慈善信託裏理事的職責。假如故噶瑪巴曾留下遺囑或任何書面指示,表明你所言的五名人士當成為理事,則目前的理事當辭職。"

蔣貢仁波切的態度稍微轉得和緩,他說,"你是對的,天珍南嘉不需要成為理事。但是,請你邀請所有理事們來開會,允許我向他們提議讓我們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

既然我已經表達我的意見,我想我應當允許理事們去決定是否要接受三位仁波切的要求。無論如何,阿育察博曼已然辭職,此表示理事會裏有三名空缺,理事們只能接受我們當中的三名,不論資深理事們做任何決定,我都會支持他們,因此我們一起仍足以保護噶瑪巴的遺產,而另兩位仁波切將會成為慈善信託的少數。相反地,如果理事們選擇不接受提議,一切仍然很理想。那是我的想法,因此我同意邀請所有理事來開會。

1984
年五月,也就是下一個月,我們在隆德寺開會。


蔣貢仁波切要求加入噶瑪巴慈善信託

在第一次會議中,蔣貢仁波切,嘉察仁波切及司徒仁波切將要向三位理事們提出他們的建議。它不是一個正式的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托噶仁波切缺席,但他第二天由不丹趕來出席第二次會議。兩位錫金理事,典沙巴先生和 T.S .江乘先生,Mr Densapa, Mr. T. S. Gyaltsen)以及來自尼泊爾的久提先生(Mr. Jyoti)均出席。我們被通知司徒仁波切無法前來,並授權蔣貢仁波切代理,後者和嘉察仁波切均在埸。

我由窗戶看出去,天珍南嘉就站在外面,明顯地在等待什麼,我只能猜測他在等著被邀入席。我不知道蔣貢仁波切是否已告訴他最後的決定是要將他摒除在提名理事名單外。在會議過程中,蔣貢仁波切數度看向窗外,每一次他眉頭深鎖,顯得有些惱怒。

蔣貢仁波切作開場白,重覆他一個月前向我所說的一切,其他三位資深理事專注著聼。

然後輪到我發言,我說,"我了解你們,在場的兩位仁波切外加司徒仁波切,希望加入噶瑪巴的拉卜楞。你們從前世(註221)到現在,一直都保有自單獨的拉卜楞,而且司徒仁波切很早就在達蘭沙拉附近建立了他自己單獨的拉卜楞。你們以噶瑪巴客人的身份來到隆德寺研讀佛法,你們並無權干預噶瑪巴的資產或其遣產。

"你們熱切希望加入嘉華噶瑪巴拉卜楞的依據到底是什麼?你們為何如此渴望要成為理事並對他的資產取得控制權?我想知道你們是否也計劃將自己的資產置於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管轄之下。

"在未作任何決定前,這個問題應當優先回答。假如你們的回答是不打算交出自己拉卜楞的管理權,那麼你們為何有權要求這幾位噶瑪巴所親自指定的理事辭職?又假如你們堅持單獨保有自己的資產和獨立的拉卜楞,你們為何有權控制噶瑪巴的遺產?我相信你們只關心自己的野心,你們顯然別有用心,我不知道那是什麼,但是你們正在要求控制噶瑪巴的主廟及拉卜楞以及屬於他的一切。"

那一天我對蔣貢和嘉察仁波切的回應相當嚴厲。蔣貢仁波切再一次強調他們都是被指定的師利那蘭陀學院的指導教師,此點證明故嘉華噶瑪巴信任他們。

我問同樣的邏輯是否也可以應用到其他那些學校的指導教師但其身份是師利那蘭陀學院堪布(註222)的人?因為他們也同樣由嘉華噶瑪巴所指定的,是否這些堪布也應當進入理事會?

此時,幾位資深的理事離開會場自行討論。當他們回座時,他們說他們允許三位仁波切取得因博曼先生辭職及兩位理事去世的三個空缺。他們自己將不會辭職(註223)。嘉華噶瑪巴顯然對他們信任有加才在開始時指派他們,他們打算留在任上並繼續管理噶瑪巴慈善信託的事務。當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被找到時,他們會將一切交還給他。他們希望我們四位仁波切儘快實行我們的責任去認證新的噶瑪巴。

解決目前的狀態,理事們同意我本人(註224),蔣貢及司徒仁波切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他們邀請嘉察仁波切以證人身份出席噶瑪巴慈善信託之會議,假如他願意的話,如此他不會覺得被摒除在外。理事們同時也建議我們在近期內開一個正式的會議,如此他們可以正式的指定我們為新的理事。

蔣貢和嘉察仁波切離開了,將我獨自留下。理事們搖著頭,他們表達對這些仁波切如此的野心勃勃感到氣餒。以虛假的理由派人找博曼先生並要求他辭職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他們驚訝的程度正如我當天在博曼先生家裏一樣。

可是他們又為何獎勵這些行徑而指派仁波切們為理事?我想理事們當時相信既然所有四位仁波切是噶瑪巴的攝政,他們應當在他的拉卜楞裏有些決定權。他們對我足夠信任,知道他們可以信賴我會和他們一起作事,此表示蔣貢及司徒仁波切將會成為少數,且無法濫用信託會。

當時,我和資深理事們並不夠熟悉,也無法向他們吐露秘密,因此我並未告訴他們當初我們四位仁波切如何成為攝政的細節;我也沒有告訴他們祖古烏金仁波切的忠告(秘密告訴我)將攝政小組解散。根據我們喜瑪拉耶山脈的文化,當某人給你善意的勸告或私下警告你,你轉身漏密給第三者這種行為被認為是不道德的,其邏輯是我們不應當在忠告者仍在世時,將他的諍言告諸大眾將他置於險境,或使他成為眾矢之的,如此作被認為是背叛忠言者,這是千年傳統的道德,甚至在所給的忠告並非有益時,我們將它保留給自己。現在祖古烏金仁波切已然圓寂,再也不會因為我如此說而受到傷害,他的作為是善行並有其功德,此即是為何我決定在此將之公開。

那一日,我在三位資深理事前竭盡所能地辯論反對接受我們三位仁波切
成為理事,我並未成功地說服他們,最後的決定仍然在他們,而我必須接受。畢竟他們是由故噶瑪巴親自指定的,反而他們以為他們應當尊敬我們四位為攝政,他們並不知道我很快會解散攝政小組。此之後,他們稱讚我在會中所說的話,但是他們也力勸我下次不要那麼嚴酷。

夏瑪、司徒、及蔣貢仁波切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

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於19845月第一周召開會議,托噶仁波切,資深理事們,蔣貢及嘉察仁波切和我都出席,司徒仁波切要求蔣貢仁波切代表他。

蔣貢仁波切解釋他別無其他用心,司徒和嘉察仁波切亦是,他們僅希望以最佳的方式服侍噶瑪巴,那就是以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來做事。

托噶仁波切則指出,所有的仁波切們應當將噶瑪巴當作上師來奉獻,他說,仁波切們只是為自己的利益想要奪得噶瑪巴拉卜楞的控制權,此事對他而言十分明顯。如此說法引起他和蔣貢仁波切的爭論,但是J. T .典沙巴先生和T. S. 江乘先生說他們已準備好要正式指定我,蔣貢及司徒仁波切入理事會,中斷了二人之爭論。

典沙巴先生和江乘先生均為以上事情的目擊者。


220:十六世嘉華噶瑪巴創辦的佛教學院。

221:此表示這三位仁波切以前的轉世。

222:堪布有如大學裏的教授職位。

223:天珍南嘉成為理事的機會因而被排除。

224:夏瑪巴總是自願協助噶瑪巴的拉卜楞,但從未是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