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夏瑪巴於本章中描述他首度宣佈有關十七世噶瑪巴的細節。那是他首次公開表示他已找到十六世嘉華噶瑪巴的轉世靈童。
1989年夏天,我穿著如一名觀光客,前往西藏去會見那位聽聞中的特殊孩童。在途中,我注意到已被中共公安跟蹤,使我有些緊張,故我放棄原先計劃而前往納木錯湖(Namtso Lake)(譯註1),我必須採取其他方法來達成目的。
1991年初,來自各個難民營,超過四千名西藏人聚集在尼泊爾波克拉(Pokhara, 譯註2),參加香巴仁波切(Shangpa Rinpoche)新寺廟之開光大典。我選擇這個場合來宣佈:有關我們可以確認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時機已極接近,我宣佈他已在西藏轉世。我也藉此機會改變了祈求噶瑪巴迅速轉世的禱文中之一行,將之改成希望"噶瑪巴泰耶多杰"長壽。換言之,我說明了我已找到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這是第一次人們聽到我以其聖名稱呼十七世噶瑪巴,達桑仁波切(Dazang Rinpoche)(一位資深仁波切,為司徒仁波切屬下寺廟之住持。)見證了此宣告。(註238)
我選擇在波克拉作此宣佈的原因之一是要觀察其他三位仁波切的反應。假如他們反對我的認證,則我只好獨自完全認證噶瑪巴泰耶多杰並將他引見給噶瑪巴拉卜楞。然後由噶瑪巴慈善信託決定是否接受他為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轉世靈童。假如其他三位不反對我,則我會介紹噶瑪巴泰耶多杰為候選人。但是三位仁波切中沒有任何一位來問我的宣佈。
但是,在那次宣佈後,阿貢(Akong)(譯註3)和司徒仁波切的人員加速他們對托噶仁波切的敵對。他們的目的極其明顯,即是要敗壞那些具有法律上,傳統上,及歷史上的權力去接受或否定噶瑪巴候選者的人之名聲,這種權威被授予了噶瑪巴慈善信託,而托噶仁波切是噶瑪巴拉卜楞的首長。其結果,托噶仁波切於1991年3月19曰致函隆德拉卜楞和噶瑪巴慈善信託,信中他發佈了一項強烈的聲明(如下),表達他的觀點。他說明在其工作環境裏發現有政治操作,任何人,不論其身份,若被查到涉及任何政治行為罪行將被遣散。
英文版噶瑪巴文件集,第31頁。托噶仁波切發佈給隆德寺拉卜楞和噶瑪巴慈善信託之公報。
自從十六世噶瑪巴聖上圓寂後,各種以政治為出發點的活動在我們的拉卜楞裏進行,由於我認為這些活動必須謹慎處理,我已多次將此事通知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我也多次通知了隆德寺拉卜楞的管事們。當今印度的政策將會改變,西藏流亡政府的政策也朝向改革成較民主,因此許多西藏人希望被選成官員。
噶瑪巴聖上在西藏全境人盡皆知,在世上許多國家也大有聲譽,因此和噶瑪巴有任何關連在許多方面都有益處。某些特定人士曾給予隆德寺拉卜楞成員金錢,假裝成個人財務資助,其實是出自政治理由,試圖賄賂成員以便控制拉卜楞,許多此類的事件已在進行,而我確定未來會更多。
隆德寺拉卜楞謹慎處事極為重要,因為何時聖上的轉世靈童會被找到我們仍無確切消息。
假如任何一位執事,不論其身份,從事此類政治活動將會被遣散。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也作同樣宣佈。
1991年3月19日
托噶
秘書長
於1991年6月至1992年3月間,我們小組試著會見但從未成功,直至1992年3月。
註238:達桑仁波切於當年稍後因心臟手術圓寂於香港。
譯註1:納木錯:位於西藏中部,為中國第二大鹹水湖,藏人視之為聖湖。
譯註2:波克拉 Pokhara,意為"湖城"位於尼泊爾中部,加德滿都以西198公里,為尼泊爾第二大城。
譯註3:參閱第三十一章 "阿貢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