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自讚毀他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於本章裏,我將糾正一個對司徒仁波切錯誤的描述,即司徒仁波切曾經是西藏的國王,此種說法為他的支持者廣為流傳。
我也將討論特休書中指稱夏瑪巴曾試著認證一名不丹王子為噶瑪巴人選之說法,我將證明特休的說法是錯誤的。和此說法有關,特休也提到故洛本切邱仁波切(Lopon Tsechu Rinpoche)為一名"喇嘛政客"。為了反駁特休影射他專注於政治利益,我將提供一份洛本切邱仁波切之簡短傳記,其中將顯示他一生的作為以及他對喜瑪拉亞地區人民福祉之貢獻。
噶瑪噶舉大司徒仁波切從未為藏王
在噶瑪巴烏金廷列於2000年離開西藏抵達達蘭沙拉之前,當今司徒仁波切的支持者於台灣流通一份錄影帶,司徒仁波切的支持者陳履安(Chen Lu一An,註317),為製造此錄影帶者之一,此錄影帶之流通為用噶瑪巴烏金之名募款之宣傳活動之一,錄影帶之封面錄於本書附錄A一5。
陳履安的長子陳宇廷為此錄影帶的解說者,而他在此錄影帶中所描述的部份消息並不正確。例如,此帶中聲稱大司徒仁波切之轉世曾為西藏的國王,如此說法為公然的造假。
堪布邱札天培仁波切(Khenpo Chodrak Tenphel Rinpoche) , 他是1979年由故十六世噶瑪巴親自指派的隆德寺噶瑪師利那蘭陀學院的方丈,曾於1999年8月30日去信陳履安,得到堪布的許可,我將他對藏王之解釋部份刊列於此,我也同時摘錄夏格巴(Shakabpa)"西藏政治史"(Tibet: A Political History)書中之第四章及第五章,談及十二世紀至十七世紀間之西藏歷史之部份。
"大司徒"是一個中國官銜指的是某一部門之首長,它位如中國皇帝的秘書。(譯註1)
第二世噶瑪巴,噶瑪巴希,指派他的侄兒為他位於東藏的第二座寺廟"噶瑪貢寺"(Karma Gon)的拉卜楞管理人,為了表示對噶瑪巴希之恭敬,中國皇帝授予這位侄子秘書"大司徒"的頭銜,從此之後,此頭銜及地位由叔叔傳予侄子,歷經數代,直到五世噶瑪巴之弟子大司徒曲吉嘉乘(Chokyi Gyaltsen)開始了轉世系列,他因此成為第一世司徒仁波切(1377一1448)。
在西藏歷史中,曾有五位佛教大師擔任過藏王,他們分別是,
1. 薩加派教主,第一世發思巴(Chogyal Phagpa)為西藏第一任喇嘛藏王。
2. 帕竹噶舉派 (Phagdru Kagyu School)大司徒絳曲堅贊( Tai Situ Jangchub Gyaltsen, b 1302)。
3. 第四世夏瑪巴曾為藏王,。當帕竹政權的太子仍年幼時,受先王所託,四世夏瑪巴秋吉竹巴(Chokyi Trakpa)曾統治西藏約十二年。
4. 藏巴朝代(Tsangpa Dynasty)時,九世噶瑪巴為西藏之法王。
5. 第五世至十四世達賴喇嘛均以藏王身份坐床。
噶瑪噶舉大司徒從未作過西藏或任何其他國家之王。
"大司徒"此頭銜並非噶瑪噶舉專有,在西藏,曾經有過四位喇嘛擁有此頭銜,其中之一爲十四世紀時帕竹噶舉之大司徒絳曲堅贊(上列第二人),他雖然穿著僧服,其實他是一位"萬戶長"(譯註2),在薩迦政權下擁有非常龐大的地區。於1354年,他推翻薩迦政權,宣佈自己為領導,將首都建於中藏的乃東(Neudong)皇宮。之後,他的侄子(譯註3)繼承他的王位,如是成為世襲的在家人統治者的帕竹朝代,他們統治西藏約260年。
藏人有一句俗話,"少量知識可能是危險的。"帕竹噶舉之大司徒絳曲堅贊和噶瑪噶舉大司徒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但假如你只有少份的知識,很容易將二者混淆,此可能是當陳宇廷在製造此錄音帶時之狀況。
司徒仁波切之忘恩負義
特休在她書中寫下許多有關夏瑪巴之不實之言,在某些段落裏,她連接上洛本切邱仁波切(Lopon Tsechu Rinpoche),稱呼他為一名"喇嘛政客"(lama一politician)。
&"噶瑪巴,政治之轉世",特休,219頁,第3一7行:
他(夏瑪巴)試圖要提名一名不丹王子,那名男孩恰巧是他在尼泊爾的堅固擁護者之一,喇嘛政客洛本切邱之侄兒,喇嘛切邱是不丹國王四名王妃的叔叔,但是國王拒絕被牽扯入內。
夏瑪巴被假設成要提名一位不丹王子登上噶瑪巴寶座之事從未發生,特休如此之說法卻提不出任何證明,故此說法純屬虛構。由1980年代,司徒,夏瑪及蔣貢仁波切所公開發表的宣告來判斷,顯而易見的是四位仁波切同意將他們共同努力找尋十七世噶瑪巴之事守口如瓶。(情況的確如此,直到司徒仁波切出示他的預言信。)在那段日子裏,任何人若曾詢問過夏瑪巴有關十七世噶瑪巴何所在,均能証明"夏瑪巴拒絕評論此事"之事實,此事實繼續存在,夏瑪巴從未試圖在噶瑪巴泰耶多杰之外另外提名任何他人。
特休將洛本切邱仁波切描述成一名政客也是錯誤的。根據居住在尼泊爾山區的人們所言,他曾為了他們的福祉辛勤工作,由於他的奉獻,他們推舉他為"山區寺廟及社區委員會"(committee of the hill monasteries communities)之主席,並成為故國王的顧問。洛本切邱仁波切剛開始是一位佛法教師,凡所有認識他的人均可證明此事,雖然他曾參與對政府建言,但他對政治權力毫無興趣,並非俗人言語中的政客。
於1988年,司徒仁波切要求洛本切邱仁波切向不丹政府申請一本外交人員護照,因為切邱仁波切和皇室有親戚關係,他親自將司徒仁波切介紹給他在不丹所有的人脈,他也安排司徒仁波切晉見不丹國王陛下,不丹國王的慷慨大方出自一份虔誠的希望,願西藏教師得以傳佈佛法,由於切邱仁波切的努力,司徒仁波切從皇家取得一份外交護照。在此世上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會頒發給他此種文件,作為身在印度的難民,司徒仁波切缺乏此護照將無法自由出國。此護照大量的加強他在全世界的活動,並允許他在許多國家的海關及移民局自由出入通行無礙。
在1992年之前,切邱仁波切義無反顧多次協助司徒仁波切。所以當在1992年,司徒仁波切的陰謀帶來隆德寺之爭議對他而言是一種震憾。從那時開始,他全面停止協助司徒仁波切,但他也沒有做任何事去反對他。可能自1992年以來,切邱仁波切對夏瑪巴的奉獻之心使他成為司徒仁波切攻擊的目標。
司徒仁波切一派並無任何理由去毀謗洛本切邱仁波切。某些洛本切邱的弟子告訴我,當十七世噶瑪巴爭議爆發時,洛本切邱仁波切對司徒仁波切保持完全中立,他既不協助亦不反對他,因此他們相當驚訝如司徒仁波切這種重要人物的倫理標準,以及從司徒及其支持者之明顯毫無感激的將他負面描繪,稱呼切邱仁波切為喇嘛政客。
洛本切邱仁波切為故十六世噶瑪巴之顧問之一。於1987年,夏瑪巴請求他前往拉薩去收集有關噶瑪巴泰耶多杰靈童及其家人的消息,當時,進西藏不像現在如此簡單。今日仍有居住在拉薩的證人可以證明切邱仁波切的確曾於1980年代身處拉薩此一事實,他到那裡去收集消息,相片,證據以及目擊者們對有關噶瑪巴廷列泰耶多杰及其家人的報導。由於夏瑪巴的要求,切邱仁波切裝扮成不引人注目的尼泊爾代表團一員,如此不會引起大眾和當地政府的注意。夏瑪巴也確認了切邱仁波切曾為了他上述的請求前往拉薩,並帶回來一份無所不包的報告。因此,這份可由許多目擊者證實的事實,使得特休宣稱夏瑪巴試圖提名一位不丹王子的說法非常不可能。
針對特休的控訴已在法庭備案,觀看特休將會提交何種證據來證明她的說法將是一件有趣的事,但是,到目前為止,特休並未提供任何事物來支持她的衆多說法。
以下為一份洛本切邱仁波切之扼要傳記,其中描述了他對尼泊爾以及希瑪拉雅地區人們之諸多貢獻。
洛本切邱仁波切
洛本切邱仁波切(b•1918)從1930年代至2003年圓寂,為竹巴仁波切(Drukpa Rinpoche)的弟子。
竹巴仁波切是一位追循利美運動(無教派)的格魯派上師,他在尼泊爾建立了許多閉關中心,因而於1930年代相當出名。當時,洛本切邱仁波切自願替他照管許多註冊為關房使用的土地。
洛本切邱仁波切也是尼泊爾國王馬亨德拉(King Mahendra)(譯註4)的好友。在尼泊爾北方的山區,居住著許多原籍西藏之人,切邱仁波切奉獻他自己以造福這群人,當馬亨德拉王進行改革朝政時,他要求切邱仁波切協助政府改良山區策略,經過許多年之過程,仁波切努力開發了18處位於尼泊爾希瑪拉耶偏遠高山地區之土地。
因為他孜孜不倦的努力,洛本切邱仁波切在尼泊爾北部成為一位主要的佛法上師,他照顧那些本地居民,(如雪巴族,塔芒族,古隆族,內爾瓦族,楚巴族,Sherpas,Tamangs, Gurung,Newar,Tsumbas),西藏人和不丹人朝拜的寺廟以及尼庵,他支助舊佛塔,寺廟以及關房的整修工程,他也建造了許多"嗡瑪尼貝美吽"的轉經輪(註320)。
馬亨德拉國王對洛本切邱的所作所為極其感動,他要任命仁波切爲負責管理北方地區的政府大臣,但是切邱仁波切婉拒了, 馬亨德拉國王然後邀請他於1970年代進入皇家顧問委員會,他接受了。以一名顧問的地位,他繼續服務尼泊爾北方山區的佛教大眾。
1949年,十六世嘉華噶瑪巴訪問尼泊爾時,洛本切邱仁波切和其兄長成為噶瑪巴的弟子以及忠誠的追隨者。於1960年代,十六世噶瑪巴的名聲遍及尼泊爾,洛本切邱仁波切無疑是十六世噶瑪巴最值得信賴的支持者及顧問。如上所解釋,他也對收集有關十七世噶瑪巴的資料貢獻良多。
洛本切邱曾於南美洲,北加州以及許多歐洲國家弘法,包括俄國。他指導全世界許多信徒學佛,仁波切也在各地建造佛塔,在他圓寂之前,他完成最後一個企劃,即於西班牙馬拉加的貝那馬德那市( Benalmadena, Malaga, Spain)中心建造一座三十三公尺高的佛塔。不論有人選擇將切邱仁波切塑造成政客喇嘛與否,他對佛法的貢獻是無法被低貶的。
註317: 也拼成Chen, Li一An。
註318:此信以藏文書寫,譯成中文。
註319:我的洛本切邱仁波切資料來自"金剛道"(Diamond Way)網頁上所刊載的傳記。金剛道是一個奉獻給十六世噶瑪巴,夏瑪巴以及十七世噶瑪巴泰耶多杰教法的佛教團體。以及來自洛本切邱寺廟的格西卡桑(Geshe Kalzang)喇嘛所提供的資料。
註320:六字大明咒是西藏人最流行的修法,持誦此咒語為祈求大悲觀世音菩薩之加持。此六字常被刻於能轉動的輪上,人們可以轉動此輪,他們相信此效力等同口誦。
譯註1:司徒,官職,西周始置,位次三公,與六卿相當,與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並稱五官,為管理土地,人民之官。
譯註2: "萬戶"為薩迦法王之策封。元順帝於1358年冊封絳曲堅贊爲大司徒。
譯註3:1364 年絳曲堅贊逝世,由其侄釋迦堅贊繼位。
譯註4:馬亨德拉王:1920一1972,為尼泊爾沙阿王朝(Shah Dynasty)第十任國王,在位期從1955年至197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