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夏瑪巴在此描述他如何解散四名攝政小組,以及如此做之原由。
解散之前
理事會議結束後下一星期,我召開了一個噶瑪巴拉卜楞工作人員會議。會議前一天,我和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見面。我告訴他們其他三位仁波切已露出他們的本來面目,因此我們應當逐步使得隆德寺的日常作業和噶瑪巴拉卜楞的特殊企劃之經營完全和他們分開且獨立。正如我們不干涉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我們應當確保噶瑪巴拉卜楞的作業不受外人干預。雖然三位仁波切已成為理事(我自己亦在內),但是噶瑪巴慈善信託所有的事務必須經由理事會投票通過,在沒有適當的授權下,沒有一位仁波切可以作任何事。
我嚴責天珍南嘉以錯誤的藉口要求阿育察博曼先生辭職。天珍南嘉反駁我說他只是遵守攝政們給他的指令,盡他的職責而已。帶著嘲諷的語氣,他告訴我,別忘記攝政小組最初是由我,夏瑪仁波切組成的,而不是他。既然他只是個在家人,沒有資格來決定哪位仁波切是合法的噶瑪巴拉卜楞成員,那位不是,他不會偏袒任何一位,並且如果攝政們有任何意見分岐時他會選擇中立。
為了不給他我第二天將要做的任何暗示,在他說完話後我保持緘默。極明顯的,天珍南嘉可以從四位攝政小組的設置上得到一切,在操縱人們的技倆上他詭計多端,任何他無法從一位仁波切得到的,他必會設法得自另一位,因此他的手指尖上具有政治力量,我注意到隆德寺的人們開始稱他為"副洽宗拉"(Vice Chagdzod la)(註225),這是他們從蔣貢仁波切處學到的稱謂,看來天珍南嘉似乎比三位仁波切更有雄心。
解散之前
理事會議結束後下一星期,我召開了一個噶瑪巴拉卜楞工作人員會議。會議前一天,我和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見面。我告訴他們其他三位仁波切已露出他們的本來面目,因此我們應當逐步使得隆德寺的日常作業和噶瑪巴拉卜楞的特殊企劃之經營完全和他們分開且獨立。正如我們不干涉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我們應當確保噶瑪巴拉卜楞的作業不受外人干預。雖然三位仁波切已成為理事(我自己亦在內),但是噶瑪巴慈善信託所有的事務必須經由理事會投票通過,在沒有適當的授權下,沒有一位仁波切可以作任何事。
我嚴責天珍南嘉以錯誤的藉口要求阿育察博曼先生辭職。天珍南嘉反駁我說他只是遵守攝政們給他的指令,盡他的職責而已。帶著嘲諷的語氣,他告訴我,別忘記攝政小組最初是由我,夏瑪仁波切組成的,而不是他。既然他只是個在家人,沒有資格來決定哪位仁波切是合法的噶瑪巴拉卜楞成員,那位不是,他不會偏袒任何一位,並且如果攝政們有任何意見分岐時他會選擇中立。
為了不給他我第二天將要做的任何暗示,在他說完話後我保持緘默。極明顯的,天珍南嘉可以從四位攝政小組的設置上得到一切,在操縱人們的技倆上他詭計多端,任何他無法從一位仁波切得到的,他必會設法得自另一位,因此他的手指尖上具有政治力量,我注意到隆德寺的人們開始稱他為"副洽宗拉"(Vice Chagdzod la)(註225),這是他們從蔣貢仁波切處學到的稱謂,看來天珍南嘉似乎比三位仁波切更有雄心。
四名攝政小組解散
次日,蔣貢和嘉察仁波切,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以及噶瑪巴的資深理事們和工作人員出席了會議。司徒仁波切當時不在錫金,由蔣貢和嘉察仁波切代理。
在會議中,我依照祖古烏金仁波切所忠告的行事。我坦率公開地反對其他三位仁波切所玩的政治手段,我說他們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因此我退出四位攝政小組。
針對此解散我提出六點理由:
1. 在過去的兩年,三位仁波切所作所為均以其自己的野心為出發點,而對噶瑪巴的辦事處之目標欠缺任何貢獻,此例之一為他們誣陷我要更改新德里的資產在我名下,我注意到此誣控之目的是要敗壞我的名聲,提供其他三位仁波切奪取噶瑪巴資產的控制權之藉口。
2. 此三位仁波切的拉卜楞執事已開始濫用權勢,只因為他們的喇嘛已被選為噶瑪巴的攝政。他們的行為已在許多人心中激起怨恨,為了說明我的意思,我描述嘉察仁波切的秘書喜繞塔清的一些行為:
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圓寂留下噶舉教派領導位置的空缺。達蘭沙拉的西藏流亡政府曾寫信給隆德,止貢,以及朱巴的拉卜楞,要求噶舉教派的朱巴,止貢,塔龍及噶瑪噶舉找出一名後繼者。當時喜繞塔清去了達蘭沙拉,好像他來自噶瑪巴攝政組的身份在發言。他表示他以下的意見:止貢,朱巴,及塔龍教派沒有權利去領導或代表較龐大的噶舉教派,塔清所言對那些其他教派是不恭敬的。此外,他解釋道,噶瑪噶舉有四位攝政,因為第五世嘉察仁波切於1600年代曾是十世噶瑪巴的攝政,塔清於是下結論,目前的嘉察仁波切因而是代替噶瑪巴的最佳人選----一种露骨的為他自己的拉卜楞爭取權力的嘗試。攝政們屬下具有野心勃勃的執事們此類行為已在噶舉教派中引起不和。
3. 十六世噶瑪巴從未表示希望設立四位仁波切的攝政組。有關此事,他並未在遺囑中留下書面或口喻,或任何指示。
4. 雖然故秘書長的確曾要求四位仁波切組織一個四位攝政小組,但我們當中沒有人有權如此作,只有噶瑪巴有此權力。(註226)
5. 噶瑪噶舉歷史中從未有過此類攝政之先例。
6. 噶瑪巴從未參與任何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所以這些其他仁波切們如何證明作為噶瑪巴拉卜楞的攝政是正當合理的?
基於這些理由,我辭去噶瑪巴拉卜楞攝政之身份並宣佈終止攝政小組。但是,既然在我之前的歷代夏瑪巴們(為紅冠噶瑪巴)歷史上經常作為噶瑪巴的攝政,我說我會在法會及官方場合扮演此角色,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我會以噶瑪噶舉名義上的領袖行事,我宣佈解散四位喇嘛的攝政小組,噶瑪巴拉卜楞所有的資深理事和工作人員都支持我的決定。
蔣貢仁波切立刻同意,他的反應令人驚訝;但是可能僅僅持有噶瑪巴慈善信託合法理事已令他滿意。
嘉察仁波切明顯地表示失望;他從未在被指定為噶瑪巴拉卜楞理事上成功,而現在已不再是攝政(註227),雖然他板著臉,但他保持沈默。
唯一大聲說話反對的人是天珍南嘉。當我聼到他的批評時,我對他提高音量,直接了當告訴他:
"從現在開始,你應當只作副秘書而已,那是噶瑪巴指派給你的角色,也就是你應當扮的角色。你不應當允許別人稱你為"副洽宗拉",因為你不是。你曾犯過許多錯誤的決定,我將提出你犯錯的適當例子:
"你是那個提議在嘉華噶瑪巴住處,他的私人花園之上建蓋新學校(那蘭陀學院)的人,我在開始時即阻止此事。
"蔣貢仁波切已選定了另一塊土地,那是我向他推薦的,一個極其幽靜的大牧場,地點適中並屬於我們寺廟。蔣貢仁波切的建築師巴當 先生(Mr. Pardon) 曾前往堪察此地及其周遭環境,他同意這是一個好地點。我們在你未參與之前已決定在那裏建蓋佛學院(註228),安排將牛群遷移到另一個寺廟屬地極其容易。
"但是,當我出國離開後,你迅速安排在噶瑪巴住處上方的土地動土挖地,其結果是,聖上的花園完全被摧毀,一棟四層樓高的建築物豎立在它的地上。此外,雖然整座隆德寺朝東,你卻決定讓學院方向朝北,並建蓋在斜坡上,如此製造了一個突兀的礙眼 物,隆德寺埸地整體美感已被破壞。噶瑪巴的花園沒了,他的住處立在別的建築物的陰影下。建築物被安排成極端不協調的層次相疊,看來你似乎不願意噶瑪巴再回來住在那裏。"
天珍南嘉無法提出任何抗辯,他無法否認他不顧我們對那蘭陀學院所決定的地點。在這個會議之後,天珍南嘉繼續歪曲事實,將我扮演成負面形象並摧毀我的誠信度。他的許多捏造故事可以在米克布朗(Mick Brown)的"十七世之舞"(The Dance of 17 Lives.) (註229)讀到。
當天每一位出席者都同意解散攝政小組,司徒,蔣貢,嘉察仁波切和我已不再是噶瑪巴的攝政,而且我們都了解我不應當再被如此稱呼。會議結束後,我們立刻在藏文報紙上刊登聲明,噶瑪噶舉裏的四位攝政組已經結束。
但是,不顧報上的聲明,仁波切們仍被海外的噶瑪噶舉中心稱為攝政。我想當然地認為其他仁波切們會像我一樣放棄此頭銜,但是人們繼續沿用四攝政的稱呼。
當天珍南嘉迅速精心安排完成攝政組時,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未加以阻止。當時,我以為假如仁波切們團結一致協助噶瑪巴的拉卜楞,則會利益大家,我並未見到其中潛在的害處,我並未預料到三位仁波切會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玩弄政治,甚至在如此作會摧毀我們的噶瑪噶舉教派的和平及次序時,我低估他們實現自己野心的程度,我的決定基於對人性錯誤的判斷。開始時,我完全欠缺經驗,並未認清不論在歷史上,傳統上,或法律上,我們其實並無權力成為攝政。
註225:Chagdzod La :秘書長。
註226:編註:夏瑪仁波切最初要組成一個由噶舉四教派的領導或四位噶瑪噶舉仁波切組成的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要找尋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這是一種宗教上的作為,他並未打算讓此委員會去控制噶瑪巴拉卜楞的事務,如此則比較類似攝政的角色。作攝政和找尋噶瑪巴是兩種不同且分開的角色。天珍南嘉將夏瑪巴的建議扭曲成組成四位仁波切攝政組。在前一章裏夏瑪巴已解釋過,當時他犯下錯誤順著事情的發展,並未完全了解這種體制的複雜性。
註227:編註:如前一章所鈙述,兩位資深理事逝世留下兩份空缺,當察博曼先生中計辭職,留下第三個空缺。其結果是,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指定三位仁波切,夏瑪、司徒及蔣貢為理事,而非嘉察仁波切。
註228:巴當 先生,蔣貢仁波切的建築師今日仍健在,他可以證實蔣貢仁波切和我要將學院蓋在牧場上。
註229: 編註:布魯姆伯利出版社(Bloomsbury Publishing)2004年出版,參閱第二十七章。
次日,蔣貢和嘉察仁波切,托噶仁波切,天珍南嘉以及噶瑪巴的資深理事們和工作人員出席了會議。司徒仁波切當時不在錫金,由蔣貢和嘉察仁波切代理。
在會議中,我依照祖古烏金仁波切所忠告的行事。我坦率公開地反對其他三位仁波切所玩的政治手段,我說他們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因此我退出四位攝政小組。
針對此解散我提出六點理由:
1. 在過去的兩年,三位仁波切所作所為均以其自己的野心為出發點,而對噶瑪巴的辦事處之目標欠缺任何貢獻,此例之一為他們誣陷我要更改新德里的資產在我名下,我注意到此誣控之目的是要敗壞我的名聲,提供其他三位仁波切奪取噶瑪巴資產的控制權之藉口。
2. 此三位仁波切的拉卜楞執事已開始濫用權勢,只因為他們的喇嘛已被選為噶瑪巴的攝政。他們的行為已在許多人心中激起怨恨,為了說明我的意思,我描述嘉察仁波切的秘書喜繞塔清的一些行為:
十六世嘉華噶瑪巴之圓寂留下噶舉教派領導位置的空缺。達蘭沙拉的西藏流亡政府曾寫信給隆德,止貢,以及朱巴的拉卜楞,要求噶舉教派的朱巴,止貢,塔龍及噶瑪噶舉找出一名後繼者。當時喜繞塔清去了達蘭沙拉,好像他來自噶瑪巴攝政組的身份在發言。他表示他以下的意見:止貢,朱巴,及塔龍教派沒有權利去領導或代表較龐大的噶舉教派,塔清所言對那些其他教派是不恭敬的。此外,他解釋道,噶瑪噶舉有四位攝政,因為第五世嘉察仁波切於1600年代曾是十世噶瑪巴的攝政,塔清於是下結論,目前的嘉察仁波切因而是代替噶瑪巴的最佳人選----一种露骨的為他自己的拉卜楞爭取權力的嘗試。攝政們屬下具有野心勃勃的執事們此類行為已在噶舉教派中引起不和。
3. 十六世噶瑪巴從未表示希望設立四位仁波切的攝政組。有關此事,他並未在遺囑中留下書面或口喻,或任何指示。
4. 雖然故秘書長的確曾要求四位仁波切組織一個四位攝政小組,但我們當中沒有人有權如此作,只有噶瑪巴有此權力。(註226)
5. 噶瑪噶舉歷史中從未有過此類攝政之先例。
6. 噶瑪巴從未參與任何其他喇嘛的拉卜楞;所以這些其他仁波切們如何證明作為噶瑪巴拉卜楞的攝政是正當合理的?
基於這些理由,我辭去噶瑪巴拉卜楞攝政之身份並宣佈終止攝政小組。但是,既然在我之前的歷代夏瑪巴們(為紅冠噶瑪巴)歷史上經常作為噶瑪巴的攝政,我說我會在法會及官方場合扮演此角色,只有在這些情況下我會以噶瑪噶舉名義上的領袖行事,我宣佈解散四位喇嘛的攝政小組,噶瑪巴拉卜楞所有的資深理事和工作人員都支持我的決定。
蔣貢仁波切立刻同意,他的反應令人驚訝;但是可能僅僅持有噶瑪巴慈善信託合法理事已令他滿意。
嘉察仁波切明顯地表示失望;他從未在被指定為噶瑪巴拉卜楞理事上成功,而現在已不再是攝政(註227),雖然他板著臉,但他保持沈默。
唯一大聲說話反對的人是天珍南嘉。當我聼到他的批評時,我對他提高音量,直接了當告訴他:
"從現在開始,你應當只作副秘書而已,那是噶瑪巴指派給你的角色,也就是你應當扮的角色。你不應當允許別人稱你為"副洽宗拉",因為你不是。你曾犯過許多錯誤的決定,我將提出你犯錯的適當例子:
"你是那個提議在嘉華噶瑪巴住處,他的私人花園之上建蓋新學校(那蘭陀學院)的人,我在開始時即阻止此事。
"蔣貢仁波切已選定了另一塊土地,那是我向他推薦的,一個極其幽靜的大牧場,地點適中並屬於我們寺廟。蔣貢仁波切的建築師
"但是,當我出國離開後,你迅速安排在噶瑪巴住處上方的土地動土挖地,其結果是,聖上的花園完全被摧毀,一棟四層樓高的建築物豎立在它的地上。此外,雖然整座隆德寺朝東,你卻決定讓學院方向朝北,並建蓋在斜坡上,如此製造了一個突兀的礙眼 物,隆德寺埸地整體美感已被破壞。噶瑪巴的花園沒了,他的住處立在別的建築物的陰影下。建築物被安排成極端不協調的層次相疊,看來你似乎不願意噶瑪巴再回來住在那裏。"
天珍南嘉無法提出任何抗辯,他無法否認他不顧我們對那蘭陀學院所決定的地點。在這個會議之後,天珍南嘉繼續歪曲事實,將我扮演成負面形象並摧毀我的誠信度。他的許多捏造故事可以在米克布朗(Mick Brown)的"十七世之舞"(The Dance of 17 Lives.) (註229)讀到。
當天每一位出席者都同意解散攝政小組,司徒,蔣貢,嘉察仁波切和我已不再是噶瑪巴的攝政,而且我們都了解我不應當再被如此稱呼。會議結束後,我們立刻在藏文報紙上刊登聲明,噶瑪噶舉裏的四位攝政組已經結束。
但是,不顧報上的聲明,仁波切們仍被海外的噶瑪噶舉中心稱為攝政。我想當然地認為其他仁波切們會像我一樣放棄此頭銜,但是人們繼續沿用四攝政的稱呼。
當天珍南嘉迅速精心安排完成攝政組時,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未加以阻止。當時,我以為假如仁波切們團結一致協助噶瑪巴的拉卜楞,則會利益大家,我並未見到其中潛在的害處,我並未預料到三位仁波切會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玩弄政治,甚至在如此作會摧毀我們的噶瑪噶舉教派的和平及次序時,我低估他們實現自己野心的程度,我的決定基於對人性錯誤的判斷。開始時,我完全欠缺經驗,並未認清不論在歷史上,傳統上,或法律上,我們其實並無權力成為攝政。
註225:Chagdzod La :秘書長。
註226:編註:夏瑪仁波切最初要組成一個由噶舉四教派的領導或四位噶瑪噶舉仁波切組成的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要找尋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靈童。這是一種宗教上的作為,他並未打算讓此委員會去控制噶瑪巴拉卜楞的事務,如此則比較類似攝政的角色。作攝政和找尋噶瑪巴是兩種不同且分開的角色。天珍南嘉將夏瑪巴的建議扭曲成組成四位仁波切攝政組。在前一章裏夏瑪巴已解釋過,當時他犯下錯誤順著事情的發展,並未完全了解這種體制的複雜性。
註227:編註:如前一章所鈙述,兩位資深理事逝世留下兩份空缺,當察博曼先生中計辭職,留下第三個空缺。其結果是,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指定三位仁波切,夏瑪、司徒及蔣貢為理事,而非嘉察仁波切。
註228:
註229: 編註:布魯姆伯利出版社(Bloomsbury Publishing)2004年出版,參閱第二十七章。